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采购,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
三、询价内容:
为采购人编制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相关设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市场调研报告、投资概算、采购参数等。
四、最高限价: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初步投资估算为*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桂财建〔2023〕102号)精神,本项目最高报价费率为2.4%,请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费率做报价,高于2.4%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资质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级(含)以上信息化相关设计或咨询资质证书。
六、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做无效竞价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
(四)报价文件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级(含)以上信息化相关设计或咨询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司章);
4.法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5.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6.“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证明(加盖公司章);
7.需求响应表(加盖公司章);
8.报价单(加盖公司章)。
注意:以上报价文件内容按顺序装订整齐,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于2024年6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略) (略) 门诊综合大楼五楼信息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供货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最终结算金额:
(一)最终结算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金额。
(二)项目建设费用为成交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概算,经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采购人审定的金额。当项目建设费用≥*元时,用*元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当项目建设费用<*元时,用项目建设费用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三)项目类型调整系统数按系统集成0.8计算。
项目建设费用(万元) | 最终结算金额(万元) |
≥100 | 100*成交报价费率*0.8 |
<100 | 项目建设费用*成交报价费率*0.8 |
九、付款方式: 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成果,经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采购人审定,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办理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请款函及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评选办法
最低报价费率成交,报价文件、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费率最低的单位为拟成交供应商。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医院将取消其服务 (略)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771-*
(略) (略)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 (略) (略) )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采购,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编制服务
三、询价内容:
为采购人编制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相关设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市场调研报告、投资概算、采购参数等。
四、最高限价:信息系统智慧服务建设项目初步投资估算为*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桂财建〔2023〕102号)精神,本项目最高报价费率为2.4%,请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费率做报价,高于2.4%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资质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级(含)以上信息化相关设计或咨询资质证书。
六、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做无效竞价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
(四)报价文件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级(含)以上信息化相关设计或咨询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司章);
4.法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5.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6.“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证明(加盖公司章);
7.需求响应表(加盖公司章);
8.报价单(加盖公司章)。
注意:以上报价文件内容按顺序装订整齐,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于2024年6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略) (略) 门诊综合大楼五楼信息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供货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最终结算金额:
(一)最终结算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金额。
(二)项目建设费用为成交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概算,经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采购人审定的金额。当项目建设费用≥*元时,用*元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当项目建设费用<*元时,用项目建设费用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三)项目类型调整系统数按系统集成0.8计算。
项目建设费用(万元) | 最终结算金额(万元) |
≥100 | 100*成交报价费率*0.8 |
<100 | 项目建设费用*成交报价费率*0.8 |
九、付款方式: 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成果,经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采购人审定,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办理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请款函及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评选办法
最低报价费率成交,报价文件、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费率最低的单位为拟成交供应商。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医院将取消其服务 (略)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771-*
(略) (略)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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