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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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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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024-6-张涿高速-1-商品混...
项目名称: 六公司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 1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6-张涿高速-1-商品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SLZ9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K7+400~K13+565段,位于涞水县境内,二级公路,长度6.165km,路基宽8.5米,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影响,造成部分路段上边坡滑塌,部分路基、路面、涵洞、边沟、护栏、路肩墙、路堑墙、拦石墙、护坡等损坏、冲毁,水毁共计11处,总长度2.685公里。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起讫桩号为 K7+400~K13+565,起点北大河,终点三坡镇,张涿高速都衙连接 (略) 涞水县境内,2014年建成通车,本项目为水毁重建工程,项目中标金额:4730.43万元。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包件1
1
商品混凝土
C25微膨胀
m3
110
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指定人员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43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m3
3000
4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5
合计
47435
备注: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7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95%、28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1.15倍,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说明:单价由出场单价(含税)+运杂费单价(含税)组成。(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配合费、装车费、利润、税金、配合比验证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未列明的,*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进场签收,最终结算数量以*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4、需具有自己的车队,且具有调配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5、泵送费用单独报价费用(详:附加价明细表)
6、验收:混凝土过磅抽检,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满足项目要求,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票。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0:00时至**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将银行保函原件邮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保函”。 银行保函邮寄地点: (略) 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略) ,邮编*。联系人:贾女士*。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略) 涞水县三坡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略) 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售标联系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 *
账户名称: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 (略) 涞水县支行
账号:*30
标书款凭证邮箱: ( )*@*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4 年 6 月 12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包件一
商品混凝土
C25微膨胀
m3
110
(略) 涞水县三坡镇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430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3000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5
1、技术要求:供应物资需符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7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95%、28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1.15倍,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1%,以*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后 90 日内,*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另外 27 %在 90 日内支付,以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选择以下付款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6个月。剩余3%为保修(质)金,在供货结束,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保修(质)金条款: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质保期:6个月)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6、其他:报价不含泵送费用,需在加价明细表内注明商品混凝土含税泵送费用,据实结算。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混凝土 C25 P6
110 立方米
2
混凝土 C25
44300 立方米
3
混凝土 C30
3000 立方米
4
混凝土 C40
25 立方米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河北, (略) ,长安区, (略) ,涞水县,石家庄,保定,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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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024-6-张涿高速-1-商品混...
项目名称: 六公司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 1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张涿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6-张涿高速-1-商品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SLZ9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K7+400~K13+565段,位于涞水县境内,二级公路,长度6.165km,路基宽8.5米,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影响,造成部分路段上边坡滑塌,部分路基、路面、涵洞、边沟、护栏、路肩墙、路堑墙、拦石墙、护坡等损坏、冲毁,水毁共计11处,总长度2.685公里。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起讫桩号为 K7+400~K13+565,起点北大河,终点三坡镇,张涿高速都衙连接 (略) 涞水县境内,2014年建成通车,本项目为水毁重建工程,项目中标金额:4730.43万元。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包件1
1
商品混凝土
C25微膨胀
m3
110
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指定人员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43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m3
3000
4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5
合计
47435
备注: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7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95%、28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1.15倍,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说明:单价由出场单价(含税)+运杂费单价(含税)组成。(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配合费、装车费、利润、税金、配合比验证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未列明的,*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进场签收,最终结算数量以*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4、需具有自己的车队,且具有调配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5、泵送费用单独报价费用(详:附加价明细表)
6、验收:混凝土过磅抽检,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满足项目要求,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票。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0:00时至**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将银行保函原件邮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保函”。 银行保函邮寄地点: (略) 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略) ,邮编*。联系人:贾女士*。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略) 涞水县三坡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略) 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售标联系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 *
账户名称:中交第 (略)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 (略) 涞水县支行
账号:*30
标书款凭证邮箱: ( )*@*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4 年 6 月 12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包件一
商品混凝土
C25微膨胀
m3
110
(略) 涞水县三坡镇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430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3000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5
1、技术要求:供应物资需符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7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95%、28天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1.15倍,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1%,以*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后 90 日内,*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另外 27 %在 90 日内支付,以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选择以下付款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6个月。剩余3%为保修(质)金,在供货结束,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保修(质)金条款: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质保期:6个月)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6、其他:报价不含泵送费用,需在加价明细表内注明商品混凝土含税泵送费用,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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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混凝土 C25 P6
110 立方米
2
混凝土 C25
44300 立方米
3
混凝土 C30
3000 立方米
4
混凝土 C40
25 立方米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河北, (略) ,长安区, (略) ,涞水县,石家庄,保定,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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