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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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是采购财政客户端管理系统GTMA-600;二是预算单位客户端安全接入系统AMS-1500,三是采购财政专网客户端运维综合管理服务;四是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和维护原厂培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77,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 (略) 财政厅网络安全统一部署和财政专网安全接入规范等相关要求, (略) 财政专网规范对接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专网,保证平台运行的完整性、配套性、安全性及兼容性, (略)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顺利实施及财政专网安全可靠运行,拟对我局目前财政专网管控系统平台进行升级,依据财政部《关于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信【2019】21号)文件, (略) 局主控机房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上述4项产品,同时,上述4项产品均在财政部《关于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信【2019】21号)文件中具体标明(指导价格及供应商)。财政部协议供应商为 (略) ,其授权代理商为大连 (略) 。同时,依据《 (略) 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第一项第3款之规定(即“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经采购评审专家综合论证,一致认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因此,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特此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 (略)

地址: (略) 沙河口区西山村51号-1

三、公示期限

**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李林孖,李图江,刘伟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厚继勇

联系地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于洋

联系地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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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市财政局主控机房财政专网安全管控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是采购财政客户端管理系统GTMA-600;二是预算单位客户端安全接入系统AMS-1500,三是采购财政专网客户端运维综合管理服务;四是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和维护原厂培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77,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 (略) 财政厅网络安全统一部署和财政专网安全接入规范等相关要求, (略) 财政专网规范对接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专网,保证平台运行的完整性、配套性、安全性及兼容性, (略)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顺利实施及财政专网安全可靠运行,拟对我局目前财政专网管控系统平台进行升级,依据财政部《关于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信【2019】21号)文件, (略) 局主控机房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上述4项产品,同时,上述4项产品均在财政部《关于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信【2019】21号)文件中具体标明(指导价格及供应商)。财政部协议供应商为 (略) ,其授权代理商为大连 (略) 。同时,依据《 (略) 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第一项第3款之规定(即“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经采购评审专家综合论证,一致认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因此,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特此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 (略)

地址: (略) 沙河口区西山村51号-1

三、公示期限

**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李林孖,李图江,刘伟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厚继勇

联系地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于洋

联系地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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