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关于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769号)要求,根据《重点 (略) 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至湖南湘江 (略) 电力埋管(083县道-巴溪大道)项目。
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区域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区域处
电 话:0731-*(兼传真)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天心 (略) 8号省发改委区域处(邮编*)
附件: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docx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769号)要求,根据《重点 (略) 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至湖南湘江 (略) 电力埋管(083县道-巴溪大道)项目。
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区域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区域处
电 话:0731-*(兼传真)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天心 (略) 8号省发改委区域处(邮编*)
附件: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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