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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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YB*

4.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及范围:依照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标准, (略) 方所属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气体灭火系统、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灭火器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略) 方消防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消防演练指 (略) 方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相关档案。

6.项目地点: (略) (略) (一期工程)

7.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后 一 年,

8.项目运维质量要求: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略) 方合同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消防安全值班人员的技能水平,使之能够在消防安全紧急状态下进行可靠的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院方有维保需求时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

二、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本运维项目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是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交财务状况运行好的承诺书;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且有直 (略) 间不能参与本项目竞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0、竞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必须 (略) 实际情况可行的维保服务方案。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 下午5:30。

2.地点: (略) (略) 运行保障部办公室。

3.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4.文件接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日)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咨询、现场查勘咨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YB*

4.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及范围:依照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标准, (略) 方所属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气体灭火系统、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灭火器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略) 方消防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消防演练指 (略) 方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相关档案。

6.项目地点: (略) (略) (一期工程)

7.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后 一 年,

8.项目运维质量要求: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略) 方合同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消防安全值班人员的技能水平,使之能够在消防安全紧急状态下进行可靠的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院方有维保需求时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保工作。

二、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本运维项目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是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交财务状况运行好的承诺书;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且有直 (略) 间不能参与本项目竞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0、竞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必须 (略) 实际情况可行的维保服务方案。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 下午5:30。

2.地点: (略) (略) 运行保障部办公室。

3.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4.文件接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日)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咨询、现场查勘咨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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