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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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

询价公告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项目编号:TM-DXXJ*),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本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不含税价格),服务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在华泾镇7个小区内提供充电桩端口升级优化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

1.2.3 包件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份额。

1.2.4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不含税价格),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1)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1)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成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 (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 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3.3获取方式:为了方便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9时45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

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应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供应商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供应商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2.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徐汇 (略) 98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洵,*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高鹏、李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gaopeng.*@*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6月12日


,上海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

询价公告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项目编号:TM-DXXJ*),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南区局2024年小区充电系统增补项目,本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不含税价格),服务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在华泾镇7个小区内提供充电桩端口升级优化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

1.2.3 包件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份额。

1.2.4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不含税价格),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1)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1)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成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 (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 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3.3获取方式:为了方便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9时45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

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应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供应商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供应商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2.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徐汇 (略) 98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洵,*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高鹏、李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gaopeng.*@*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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