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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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L*ZB

1.招标条件

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硒鼓、粉仓等电子设备耗材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服务地点: (略) 抚松县香江路205号

2.6选择家数:2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2021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 (略) 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具有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前(北京时间),*@*q.com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报名时须按以下顺序PDF格式发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提供以上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期限内)、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4.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3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8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当天交至代理机构,。

4.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4.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月 03日上午11时00分; (略) 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长春证大立方大厦3号楼141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略) 抚松县香江路20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腾林 (略)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长春证大立方大厦3号楼1418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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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TL*ZB

1.招标条件

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耗材入围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硒鼓、粉仓等电子设备耗材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服务地点: (略) 抚松县香江路205号

2.6选择家数:2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2021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 (略) 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具有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前(北京时间),*@*q.com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报名时须按以下顺序PDF格式发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提供以上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期限内)、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4.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3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8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当天交至代理机构,。

4.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4.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月 03日上午11时00分; (略) 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长春证大立方大厦3号楼141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略) 抚松县香江路20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腾林 (略)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长春证大立方大厦3号楼1418室

联系人: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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