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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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公告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人 (略) (略) 运输部,招标 (略) 投资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其它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 17:00至2024年6月17日 18: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小型普通客车(5座):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运输部

地 址: (略) 城关 (略) 3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 09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 (略) 3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931-*

传 真: /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1.1本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各 (略) 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9.1.2同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 (略) 采购资料投递系统(http://**: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操作方法见《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
9.1.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甘肃 (略) 。
9.2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帐。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 (略) 铁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9.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eah.net,并致电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9.4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投标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
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9.5注册、CA证书办理过程如遇问题, (略) 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9. (略) 采用会员制,请供 (略) 发布的会员制相关公告,避
免因未按照要求操作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参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7监督电话
(略) 物资部采购管理科电话、传真:0931-*
甘肃 (略) 经营与法规部电话、传真::093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质监部电话:0931-*传真:0931-*邮箱:
*@*63.com
附件1:包件明细表
附件2:用户需求书
甘肃 (略)

2024年6月12日

,兰州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项目(包2)招标人 (略) (略) 运输部,招标 (略) 投资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略) 兰州局公务用车更新 (车务、客运、机务、电务、企法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其它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 17:00至2024年6月17日 18: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小型普通客车(5座):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运输部

地 址: (略) 城关 (略) 3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 09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 (略) 3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931-*

传 真: /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1.1本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各 (略) 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9.1.2同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 (略) 采购资料投递系统(http://**: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操作方法见《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
9.1.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甘肃 (略) 。
9.2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帐。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 (略) 铁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9.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eah.net,并致电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9.4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投标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
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9.5注册、CA证书办理过程如遇问题, (略) 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9. (略) 采用会员制,请供 (略) 发布的会员制相关公告,避
免因未按照要求操作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参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7监督电话
(略) 物资部采购管理科电话、传真:0931-*
甘肃 (略) 经营与法规部电话、传真::093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质监部电话:0931-*传真:0931-*邮箱:
*@*63.com
附件1:包件明细表
附件2:用户需求书
甘肃 (略)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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