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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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5亩,对桂阳街道十路口水库、西湖小学,桂溪街道下拱桥三处入山节点实施改造提升。节点1:松林路入口节点面积2032㎡,松林入口到渡槽路的225m道路沿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植物改造提升设计。节点2:西湖小学入口面积1354㎡,西湖小学入口到天香栈道入口的985m道路沿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植物改造提升设计。节点3:十路水库入口132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79.4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8:00:00(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明 (略) 代理机构:
重庆景强 (略)
地址:
垫江县县级机关3号综合楼
地址:
(略) 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人:
梁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
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山县城入山节点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5亩,对桂阳街道十路口水库、西湖小学,桂溪街道下拱桥三处入山节点实施改造提升。节点1:松林路入口节点面积2032㎡,松林入口到渡槽路的225m道路沿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植物改造提升设计。节点2:西湖小学入口面积1354㎡,西湖小学入口到天香栈道入口的985m道路沿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植物改造提升设计。节点3:十路水库入口132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79.4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8:00:00(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明 (略) 代理机构:
重庆景强 (略)
地址:
垫江县县级机关3号综合楼
地址:
(略) 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人:
梁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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