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林业局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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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林业局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留坝县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留坝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留坝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留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ZZB-2024-04

项目名称: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07月01日至08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备农林行业工程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http://**)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留坝县林业局

地址:留 (略)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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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留坝县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留坝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留坝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留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ZZB-2024-04

项目名称: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07月01日至08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备农林行业工程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http://**)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4楼B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留坝县林业局

地址:留 (略)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奥翔智慧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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