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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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的询价公告

龙津街道拟在和业广场(康王中路486号)进行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

二、建设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 (略) 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

四、项目内容及须知:

(一)项目内容:红色相片展览馆主题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和渲染氛围等。

(二)项目工期:中选后签订合同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布展并验收交付使用。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备有党建/党群服务、红色党史、地方文化主题展览布展等项目经验。

五、报价书递交时间:

(一)递交时间:**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 (略) 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龙津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如采用快递方式递件,请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盖章齐全后用牛皮袋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密封为一个文件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报名单位根据现场勘查及项目有关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2.公司简介( (略) 基本情况);

3.承诺书;

4.设计方案及报价清单。

5.上述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场地项目查勘: (略) 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自行前往查勘,请提前预约(查勘现场联系人:殷小姐,020-*,*)。

八、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选采用综合比选。街道评选小组将根据报价人的设计方案、项目报价等综合比选,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确定中选单位并经公示后,双方签订合同。

九、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如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十、递交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龙津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

龙津街道拟在和业广场(康王中路486号)进行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红色党史相片展览布展

二、建设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 (略) 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

四、项目内容及须知:

(一)项目内容:红色相片展览馆主题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和渲染氛围等。

(二)项目工期:中选后签订合同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布展并验收交付使用。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备有党建/党群服务、红色党史、地方文化主题展览布展等项目经验。

五、报价书递交时间:

(一)递交时间:**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 (略) 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龙津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如采用快递方式递件,请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盖章齐全后用牛皮袋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密封为一个文件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报名单位根据现场勘查及项目有关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2.公司简介( (略) 基本情况);

3.承诺书;

4.设计方案及报价清单。

5.上述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场地项目查勘: (略) 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自行前往查勘,请提前预约(查勘现场联系人:殷小姐,020-*,*)。

八、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选采用综合比选。街道评选小组将根据报价人的设计方案、项目报价等综合比选,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确定中选单位并经公示后,双方签订合同。

九、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如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十、递交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龙津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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