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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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招 (略) 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单位为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镇东源村。

2.2项目规模:铺设供水管道51.45km,总表井1座,消防井1座,分水阀井12座,布置联户水表井97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4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志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城区开发 (略) 7#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明明

电 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红寺堡镇东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招 (略) 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单位为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镇东源村。

2.2项目规模:铺设供水管道51.45km,总表井1座,消防井1座,分水阀井12座,布置联户水表井97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4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志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城区开发 (略) 7#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明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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