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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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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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

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队*力量, (略) 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清算案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自治区 (略) 决定对《宁夏回族自 (略) 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增补名额

(一)管理人职责与法律责任

破产管理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职务,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 (略) 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工作的相近性,《名册》增补的中介机构可以 (略) 的指定,进行相应范围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工作,也可以成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

(二)申报范围

1.在宁夏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2.外省( (略) 、自治区)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宁夏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已编入2019年公布《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增补无需重新申报。

(三)基本要求: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

2.有办理破产清算、民商事案件等事务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3.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申报机构及工作人员无下列不良记录: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③近三年内,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业党委(党组)、行政机关、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

④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⑤可能影响履行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成员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增补名额

本次增补的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数量暂定为25家。最终增补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名册》申报书;

2.执业证书、依法设立文 (略) 章程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机构资产证明材料;

4.申报机构近3年业务收入证明、纳税证明;

5.申报机构执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或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申报机构及执业人员从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强制清算业务水平、执业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材料;

7.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相关实务或理论研究成果、精品案例复印件;

8.规范、廉洁、诚信执业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申报简表》)。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所提交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律师事务所向宁夏律师协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向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报机构提供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 6月21日至7月5日

三、增补工作程序

(一)本次《名册》增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和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

宁夏律师协会、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名额,以及申报机构的整体情况,向自治区 (略) 推荐申请增补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二)自治区 (略) 按行业协会推荐名单,通知申报机构报名、登记,核实相关材料。

(三)自治区 (略) 组成评审委员会,重点从申报机构的执业业绩、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工作经验、社会履责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确定《名册》拟增补名单。

(四)《名册》拟增补名 (略) 诉讼资产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请自治区 (略) 审判委员会审议决定。

(五)自治区 (略) 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册》增补名单,向 (略) 报备,并在宁夏日报和相关重要媒体进行公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宁夏律师协会

联系人:马瑞花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治区司法厅(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电子邮箱:*@*63.com

(二)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马 燕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治区财政厅(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电子邮箱:*@*63.com

(三)自治区 (略)

1.司法技术管理处

联系人:马 磊

联系电话:0951-*

2.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人:严晓冉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 (略) ( (略) 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查询网址: (略) 诉讼资产网(http://**),进入宁夏板块,在“工作公示”栏目中查询下载。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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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

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队*力量, (略) 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清算案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自治区 (略) 决定对《宁夏回族自 (略) 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增补名额

(一)管理人职责与法律责任

破产管理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职务,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 (略) 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工作的相近性,《名册》增补的中介机构可以 (略) 的指定,进行相应范围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工作,也可以成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

(二)申报范围

1.在宁夏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2.外省( (略) 、自治区)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宁夏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已编入2019年公布《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增补无需重新申报。

(三)基本要求: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

2.有办理破产清算、民商事案件等事务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3.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申报机构及工作人员无下列不良记录: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③近三年内,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业党委(党组)、行政机关、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

④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⑤可能影响履行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成员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增补名额

本次增补的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数量暂定为25家。最终增补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名册》申报书;

2.执业证书、依法设立文 (略) 章程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机构资产证明材料;

4.申报机构近3年业务收入证明、纳税证明;

5.申报机构执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或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申报机构及执业人员从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强制清算业务水平、执业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材料;

7.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相关实务或理论研究成果、精品案例复印件;

8.规范、廉洁、诚信执业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申报简表》)。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所提交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律师事务所向宁夏律师协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向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报机构提供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 6月21日至7月5日

三、增补工作程序

(一)本次《名册》增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和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

宁夏律师协会、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申报条件和名额,以及申报机构的整体情况,向自治区 (略) 推荐申请增补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二)自治区 (略) 按行业协会推荐名单,通知申报机构报名、登记,核实相关材料。

(三)自治区 (略) 组成评审委员会,重点从申报机构的执业业绩、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工作经验、社会履责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确定《名册》拟增补名单。

(四)《名册》拟增补名 (略) 诉讼资产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请自治区 (略) 审判委员会审议决定。

(五)自治区 (略) 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册》增补名单,向 (略) 报备,并在宁夏日报和相关重要媒体进行公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宁夏律师协会

联系人:马瑞花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治区司法厅(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电子邮箱:*@*63.com

(二)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马 燕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治区财政厅(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电子邮箱:*@*63.com

(三)自治区 (略)

1.司法技术管理处

联系人:马 磊

联系电话:0951-*

2.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人:严晓冉

联系电话:0951-*

地址:自 (略) ( (略) 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查询网址: (略) 诉讼资产网(http://**),进入宁夏板块,在“工作公示”栏目中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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