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鄂伦春自治旗 | 公告时间 | **日 19: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穆焕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伦春自 (略) 道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穆焕欣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项目概况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Y-2024-ZB0010
项目名称: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要求 | 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NMGHY-2024-ZB0010 |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35日历天 | *.47 | 龙华路部分人行道拆除工程,两侧栏杆拆除及建设,绿化带整治工程等。 |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63.com)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交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1、提供供应商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等其他证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鄂伦春自 (略) 道南50米
联系方式:穆焕欣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佑 (略)
地 址: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焕欣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鄂伦春自治旗 | 公告时间 | **日 19: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穆焕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伦春自 (略) 道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穆焕欣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项目概况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Y-2024-ZB0010
项目名称: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要求 | 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NMGHY-2024-ZB0010 | 阿里河镇龙华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35日历天 | *.47 | 龙华路部分人行道拆除工程,两侧栏杆拆除及建设,绿化带整治工程等。 |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63.com)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交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1、提供供应商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等其他证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新区规划七街169号白云朵朵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伦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鄂伦春自 (略) 道南50米
联系方式:穆焕欣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佑 (略)
地 址: (略) 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202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焕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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