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招标公告
2、项目名称:睢宁县高作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4、采购需求:睢宁县高作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采购需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 (略)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1)时间:**日至**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二楼(4)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 (略)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3、开标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开标室。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开标室。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地 址: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2、项目名称:睢宁县高作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4、采购需求:睢宁县高作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采购需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 (略)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1)时间:**日至**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二楼(4)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 (略)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3、开标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开标室。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开标室。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地 址: (略) 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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