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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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根据《20 (略) 人民政府采购政策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专项: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开展审计服务。

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项目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每个项目出具一个报告(一式三份)。

3、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万元,且单个项目不得超过财务审计预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该项目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劳务、运输、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报价单位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2、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其它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原件需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除外);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的除外);

(5)审计单位参加人员须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质。

以上若无法提供需要备查的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公证书原件。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

(1)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2)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三、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期限参与并送达所需材料的;

2、报价单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报价单中有该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5、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询价响应文件的情形。

四、评审

评审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机装备科负责组织。

具体评审事务由询价小组负责。

1、评审程序

(1)审核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提供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

对报价单位提供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2、成交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的情形,则在询价小组引导下重新进行报价。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审核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询价小组面前提出。评审结束后,投标供应商的审核文件均不退还。

六、采购终止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周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八、询价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日下午3点,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1139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12栋

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佳慧

联系电话:0514-*

附件:资格声明与项目财务审计报价单

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根据《20 (略) 人民政府采购政策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财务审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专项:2023年区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等5个项目开展审计服务。

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项目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每个项目出具一个报告(一式三份)。

3、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万元,且单个项目不得超过财务审计预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该项目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劳务、运输、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报价单位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2、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其它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原件需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除外);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的除外);

(5)审计单位参加人员须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质。

以上若无法提供需要备查的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公证书原件。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

(1)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2)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三、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期限参与并送达所需材料的;

2、报价单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报价单中有该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5、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询价响应文件的情形。

四、评审

评审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机装备科负责组织。

具体评审事务由询价小组负责。

1、评审程序

(1)审核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提供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

对报价单位提供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2、成交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的情形,则在询价小组引导下重新进行报价。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审核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询价小组面前提出。评审结束后,投标供应商的审核文件均不退还。

六、采购终止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周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八、询价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日下午3点,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1139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12栋

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佳慧

联系电话:0514-*

附件:资格声明与项目财务审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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