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供地前需做好“一住两公”拟供应土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按照2024年供地计划,近期拟供应“一住两公”土地共5宗,面积335.729亩。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企业,根据我局《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忻自然资发〔2024〕62号),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择优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一住两公”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选择内容
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
由我局有关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一家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
1.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且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3.近三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委托书等资料);
5.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备案截图证明;
6. (略)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7.公司依法纳税证明、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近期);
8.公司近三年同类业绩(需要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9.机构设置、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方案等资料。
以上相关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8室。
四、报名截止日期
**日下午6点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供地前需做好“一住两公”拟供应土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按照2024年供地计划,近期拟供应“一住两公”土地共5宗,面积335.729亩。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企业,根据我局《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忻自然资发〔2024〕62号),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择优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一住两公”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选择内容
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
由我局有关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一家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
1.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且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3.近三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委托书等资料);
5.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备案截图证明;
6. (略)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7.公司依法纳税证明、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近期);
8.公司近三年同类业绩(需要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9.机构设置、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方案等资料。
以上相关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8室。
四、报名截止日期
**日下午6点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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