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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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叶文玲代表:

您好! (略)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小区治理方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下步的工作举措回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行业监管

(略) 物业行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略) 发改委下发了 (略) 《 (略)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的通知,确保赋予街道社区小区党组织的评价权重合计不低于50%,让看得见实情的掌握话语权。每年定期组 (略) 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并实行量化排名,测评结果全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二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略) “智慧物业”平台, (略) 物业企业诚信体系, (略) 221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及等级划分。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测评和企业信用档案做好新建项目前期物业和选聘物业的重要指标依据,促进建立优胜劣汰 (略) 场环境。

二、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加强和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一是严把申请关,明确使用范畴。根据《 (略)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制定申报程序,所有申请项目都由维修资金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企业或业委会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涉及共用关系业主(房屋)、预算报价是否合理、维修方案是否可行等事项,防止有先修后报、虚报维修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且对于报价超2万的项目交由建行造价中心进行审价;10万-30万的项目要求申请单位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并由建行审价中心审价;30万以上项目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进一步保障维修资金安全。二是严把使用关,确保流程规范。维修资金申报须遵循严格的使用程序,在申报项目维修前,申请单位需将已审核的预算报价、施工方案、业主签字一览表等资料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过程中,业主对预算报价、施工方案等材料有异议时,可向属地社区如实反映,我中心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给业主,在工程施工阶段,申请单位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既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属地社区及相关业主参与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在监管中开展维修工作。三是严把监管关,保障业主权益。为做好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按照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各区县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现场勘察、表决、公示等审核程序进行资金的划拨,以确保资金安全,在维修资金拨付阶段,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着重审查工程维修合同、业主签字一览表和工程竣工验收单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维修合同不规范、签字表代签等情况,同时定期抽查各小区维修资金的申报情况,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地通报处理,并将维修资金申报情况纳入物业考核。

三、强化小区业委会规范运行

(略) 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业委会业务培训机制和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业委会主任业务培训17次,完善住宅小区“一箱八栏”信息公示,实现业委会信息、费用收支、物业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全覆盖。 (略) 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业委会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机制。

加快推进各区县物管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组建,截 (略) 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88%。制订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运行准则,规范业主委员会工作,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联合组织部门,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制度,将业委会履职情况纳入街道社区物管工作考核范围。

四、下步主要工作

一是推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根据“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 (略) 物业管理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组建,2024年底前实现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100%。印发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人选资格联审机制,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定期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经费收支等信息。落实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制度,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

二是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快推动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严格落实物业交付使用和承接查验,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上厘清了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制订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行业规范。完善物业企业的监管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评价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推动物管小区综合执法。指导督 (略) 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物管区域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以城管执法进小区为主干, (略) 场、消防、环保等部门执法力量,制定统一的综合执法进小区信息公示牌标准,在2024年 (略) 成建制小区全部挂牌。建立住宅小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综合执法工作程序,制订违法事项查处的交办、督查、处置以及回访的工作闭环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四是强化物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力推行物业矛盾纠纷“府院联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小区内物业服务纠纷化解会商工作机制。构建并畅通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以及所属街道社区的对话平台和渠道,建立物管小区“物业面对面”工作机制,物业服务经理定期会商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充分听取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的合理化诉求及时办理落实,从源头上化解物业服务过程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五是完善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力度,修订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优化信用评价标准,扩大物管企业荣誉获得的加分,以及违法违规、投诉信访等方面的减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职务失信行为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发挥“红黑榜”制度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人员,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局)

联系电话:*

**日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

叶文玲代表:

您好! (略)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小区治理方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下步的工作举措回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行业监管

(略) 物业行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略) 发改委下发了 (略) 《 (略)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的通知,确保赋予街道社区小区党组织的评价权重合计不低于50%,让看得见实情的掌握话语权。每年定期组 (略) 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并实行量化排名,测评结果全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二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略) “智慧物业”平台, (略) 物业企业诚信体系, (略) 221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及等级划分。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测评和企业信用档案做好新建项目前期物业和选聘物业的重要指标依据,促进建立优胜劣汰 (略) 场环境。

二、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加强和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一是严把申请关,明确使用范畴。根据《 (略)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制定申报程序,所有申请项目都由维修资金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企业或业委会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涉及共用关系业主(房屋)、预算报价是否合理、维修方案是否可行等事项,防止有先修后报、虚报维修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且对于报价超2万的项目交由建行造价中心进行审价;10万-30万的项目要求申请单位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并由建行审价中心审价;30万以上项目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进一步保障维修资金安全。二是严把使用关,确保流程规范。维修资金申报须遵循严格的使用程序,在申报项目维修前,申请单位需将已审核的预算报价、施工方案、业主签字一览表等资料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过程中,业主对预算报价、施工方案等材料有异议时,可向属地社区如实反映,我中心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给业主,在工程施工阶段,申请单位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既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属地社区及相关业主参与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在监管中开展维修工作。三是严把监管关,保障业主权益。为做好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按照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各区县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现场勘察、表决、公示等审核程序进行资金的划拨,以确保资金安全,在维修资金拨付阶段,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着重审查工程维修合同、业主签字一览表和工程竣工验收单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维修合同不规范、签字表代签等情况,同时定期抽查各小区维修资金的申报情况,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地通报处理,并将维修资金申报情况纳入物业考核。

三、强化小区业委会规范运行

(略) 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业委会业务培训机制和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业委会主任业务培训17次,完善住宅小区“一箱八栏”信息公示,实现业委会信息、费用收支、物业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全覆盖。 (略) 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业委会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机制。

加快推进各区县物管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组建,截 (略) 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88%。制订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运行准则,规范业主委员会工作,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联合组织部门,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制度,将业委会履职情况纳入街道社区物管工作考核范围。

四、下步主要工作

一是推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根据“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 (略) 物业管理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组建,2024年底前实现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100%。印发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人选资格联审机制,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定期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经费收支等信息。落实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估和工作述职制度,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

二是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快推动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严格落实物业交付使用和承接查验,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上厘清了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制订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行业规范。完善物业企业的监管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评价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推动物管小区综合执法。指导督 (略) 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物管区域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以城管执法进小区为主干, (略) 场、消防、环保等部门执法力量,制定统一的综合执法进小区信息公示牌标准,在2024年 (略) 成建制小区全部挂牌。建立住宅小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综合执法工作程序,制订违法事项查处的交办、督查、处置以及回访的工作闭环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四是强化物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力推行物业矛盾纠纷“府院联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小区内物业服务纠纷化解会商工作机制。构建并畅通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以及所属街道社区的对话平台和渠道,建立物管小区“物业面对面”工作机制,物业服务经理定期会商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充分听取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的合理化诉求及时办理落实,从源头上化解物业服务过程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五是完善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力度,修订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优化信用评价标准,扩大物管企业荣誉获得的加分,以及违法违规、投诉信访等方面的减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职务失信行为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发挥“红黑榜”制度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人员,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局)

联系电话:*

**日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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