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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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上自主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NJ2024-024

项目名称: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9501万元(家具类:8.1118万元,电器电子类:18.1636万元,厨房类:1.9889万元,图书类:8.5万元,玩教具类:27.1858万元)

最高限价:63.9501万元(家具类:8.1118万元,电器电子类:18.1636万元,厨房类:1.9889万元,图书类:8.5万元,玩教具类:27.1858万元)

采购需求: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

(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 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 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 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71.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71.5%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2.9%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6 月14日至 2024 年 6月 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

工作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 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 月 5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在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2、采购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 相关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 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 后的为准。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4、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无需电子签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东银帆幼儿园

地 址:雄县芳田街与学苑东路交叉口东北80米

联系方式:马逍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纳杰 (略)

地 址: (略) 高开区复兴西路77号直隶大厦A座3305室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312-*


项目概况

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上自主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NJ2024-024

项目名称: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9501万元(家具类:8.1118万元,电器电子类:18.1636万元,厨房类:1.9889万元,图书类:8.5万元,玩教具类:27.1858万元)

最高限价:63.9501万元(家具类:8.1118万元,电器电子类:18.1636万元,厨房类:1.9889万元,图书类:8.5万元,玩教具类:27.1858万元)

采购需求:雄东银帆幼儿园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

(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 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 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 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71.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71.5%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2.9%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6 月14日至 2024 年 6月 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

工作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 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 月 5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在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2、采购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 相关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 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 后的为准。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4、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无需电子签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东银帆幼儿园

地 址:雄县芳田街与学苑东路交叉口东北80米

联系方式:马逍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纳杰 (略)

地 址: (略) 高开区复兴西路77号直隶大厦A座3305室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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