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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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采购/资审公告

(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试剂盒、试纸条若干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22室( (略) 铁 (略) 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18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东 (略) 36号五层

联系方式:0412-*/*/*/*-827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盛惠

电 话:0412-*/*/*/*-827
(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农畜水所试剂盒试纸条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试剂盒、试纸条若干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22室( (略) 铁 (略) 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铁东区常青街18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东 (略) 36号五层

联系方式:0412-*/*/*/*-827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盛惠

电 话:04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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