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万邦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就公司下属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SHHF-2024-06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下属康桥油库和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定期在线监测日常检查、校准管理以及附件更换等维护保养工作(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安排为准,更换的附件、配件由采购方提供。),预算金额为48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3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承担过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关服务能力的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日至**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日14:00分
七、投标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1205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微信同号),未按求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万邦 (略)
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
联系人:王思民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国石 (略) 纪检监察部
4、联系电话:0571-*-8612
**日
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万邦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就公司下属康桥油库、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SHHF-2024-06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下属康桥油库和桐庐油库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定期在线监测日常检查、校准管理以及附件更换等维护保养工作(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安排为准,更换的附件、配件由采购方提供。),预算金额为48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3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承担过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维保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关服务能力的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日至**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日14:00分
七、投标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1205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微信同号),未按求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万邦 (略)
地点: (略) 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12楼
联系人:王思民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国石 (略) 纪检监察部
4、联系电话:057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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