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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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预算金额(万元):¥2.*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四)采购需求: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监控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六)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控制规定;

(八)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九)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

(十)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最终决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须提供最近2年内任意1年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根据实际年限提供;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一)现场报名: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2楼进行登记,获取谈判文件。

请服务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存留原件外,其余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服务供应商必须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服务供应商不能参与谈判)。

(二)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一)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2楼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 (略) 五华区 (略) (http://**)”发布。

注:本次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1层—2层



信息来源:http://**-06-13/*.s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预算金额(万元):¥2.*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四)采购需求: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监控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六)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控制规定;

(八)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九)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

(十)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最终决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须提供最近2年内任意1年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根据实际年限提供;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一)现场报名: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2楼进行登记,获取谈判文件。

请服务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存留原件外,其余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服务供应商必须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服务供应商不能参与谈判)。

(二)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一)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2楼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 (略) 五华区 (略) (http://**)”发布。

注:本次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五华区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12号地块)3栋1层—2层



信息来源:http://**-06-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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