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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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如下:①村道沿线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 60000.00 平方米;道路沥青罩面 7000.00 平方米;路灯 80 杆及绿化工程;②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污水管1500.00 米;垃圾收集点 4 个;公共厕所 4 个;③配套附属工程:整修文化活动场室及长者食堂 1 栋,占地 180.00 平方米,框架 3 层,建筑面积 500.00 平方米;河道清淤工程;房前屋后整治工程;绿美建设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报建方案及电子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等。投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 施工工作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450个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28.5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6.69万元(含概算、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1.83万元(含预备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4家(含4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信誉要求:自2023年10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portal/#/*/jyxt)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 日18:00 时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7月 5日8:30 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日8: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日8: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 7 月 5 日 8:30 时止(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丰顺县潭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丰顺县潭江镇桥头街148号

招标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0号五楼自编53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 月 3 日18:00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5 日8:45-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7 月 5 日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25 日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 年7 月 5 日8:3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4年7 月 5 日8:3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7 月 5 日8:45 时至 9:30时止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 1 名称)承担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招标文件格式.docx
招标计划(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pdf
招标文件-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终稿).pdf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如下:①村道沿线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 60000.00 平方米;道路沥青罩面 7000.00 平方米;路灯 80 杆及绿化工程;②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污水管1500.00 米;垃圾收集点 4 个;公共厕所 4 个;③配套附属工程:整修文化活动场室及长者食堂 1 栋,占地 180.00 平方米,框架 3 层,建筑面积 500.00 平方米;河道清淤工程;房前屋后整治工程;绿美建设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报建方案及电子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等。投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 施工工作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450个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28.5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6.69万元(含概算、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1.83万元(含预备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4家(含4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的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信誉要求:自2023年10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portal/#/*/jyxt)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 日18:00 时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7月 5日8:30 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日8: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日8: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 7 月 5 日 8:30 时止(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丰顺县潭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丰顺县潭江镇桥头街148号

招标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0号五楼自编53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 月 3 日18:00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5 日8:45-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7 月 5 日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25 日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 年7 月 5 日8:3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4年7 月 5 日8:3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7 月 5 日8:45 时至 9:30时止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 1 名称)承担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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