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水务局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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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水务局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伟宁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光博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立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伟宁0953-*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利通区.pdf

项目概况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H-CGZB-*

项目名称: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合同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统一协调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组织项目法人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程全面移交等项目管理工作,工程所有建设手续的办理以及所有工程资料收集。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至项目移交结束保修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宁夏立弘 (略) *@*q.com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联系方式:赵光博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立弘 (略)             

地 址: (略) 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905室            

联系方式:马伟宁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  09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伟宁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光博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立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伟宁0953-*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利通区.pdf

项目概况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H-CGZB-*

项目名称: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项目管理服务(利通区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合同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统一协调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组织项目法人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程全面移交等项目管理工作,工程所有建设手续的办理以及所有工程资料收集。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至项目移交结束保修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宁夏立弘 (略) *@*q.com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康商务中心9楼9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联系方式:赵光博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立弘 (略)             

地 址: (略) 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905室            

联系方式:马伟宁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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