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城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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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城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新城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 (略)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区财政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招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建设单位)、 (略) 鄞州区南部 (略) (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5平方米,地下室基坑最深处-8.55米,建设地点: (略) 鄞州区邱隘镇( (略) 东部新城内)。 2.2招标范围: 总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结构、建筑)、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暖通、智能化、光伏)、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含充电桩)、室外消防水、室外景观电气、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结构、建筑),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暖通、智能化),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含充电桩)、室外消防水、室外景观电气、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抗震支架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次招标范围:光伏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略)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 (略) 鄞州区南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冠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李薇、范少亮、林虎、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新城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 (略)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区财政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招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建设单位)、 (略) 鄞州区南部 (略) (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5平方米,地下室基坑最深处-8.55米,建设地点: (略) 鄞州区邱隘镇( (略) 东部新城内)。 2.2招标范围: 总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结构、建筑)、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暖通、智能化、光伏)、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含充电桩)、室外消防水、室外景观电气、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结构、建筑),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暖通、智能化),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含充电桩)、室外消防水、室外景观电气、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抗震支架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次招标范围:光伏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略)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鄞州分局、 (略) 鄞州区南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冠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李薇、范少亮、林虎、朱雪洋、范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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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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