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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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9: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纳银浩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纳银浩楠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傅明明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D/NZC*A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元)

1

超大功率助听器

3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40,000.00

小功率助听器

5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RIC助听器

2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

100

预算合计

¥2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供应商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8)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宁夏 (略) *@*63.com,即为报名成功,请按本项目公告其它补充事宜中《报名回执单》的格式进行填写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报标段

/

报名时间

报 名 单 位 简 况

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

公司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注: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 (略) 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请供应商发送回执单时标明点击查看>>*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名称)报名回执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联系方式:纳银浩楠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联系方式:傅明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纳银浩楠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9: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纳银浩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纳银浩楠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傅明明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D/NZC*A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听障儿童助听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元)

1

超大功率助听器

3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40,000.00

小功率助听器

5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RIC助听器

20台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

100

预算合计

¥2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供应商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8)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宁夏 (略) *@*63.com,即为报名成功,请按本项目公告其它补充事宜中《报名回执单》的格式进行填写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 (略) 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报标段

/

报名时间

报 名 单 位 简 况

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

公司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注: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 (略) 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请供应商发送回执单时标明点击查看>>*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名称)报名回执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联系方式:纳银浩楠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联系方式:傅明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纳银浩楠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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