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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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A*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2.2、建设地点: (略) 龙陵县。

2.3、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拟建设六台33000kVA工业硅电炉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包括:原料系统、余热发电装置;脱硫脱硝设施、110kV GIS户内开关站及供配电设施;有组织及无组织除尘设施;循环水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雨污处理设施;脱盐水制备系统,产品精整、硅块破碎系统;原材料库;空压站、氧气站、集控综合楼、挡墙及边坡治理等。

(2)建设目标:本项目立足国内先进技术,凭借招标人一、二期10万吨工业硅多年积累的生产经验和技术认知,采用工业硅电炉余热发电、烟气脱硫脱硝、烟气收尘、全自动出硅、全自动捣炉推料、DCS集中控制、产品机械精整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建成国内技术领先、自动化程度高的国内行业标杆项目。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65个日历天(具体单项工程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项目涉及的基础施工;开工后120个日历天内具备移交配料系统设备安装条件;开工后165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储配料系统土建;自动卸车厂房、硅石仓库、硅石破碎清洗筛分站、硅石下料斗、炭质还原剂仓库及筛分站、配料站钢结构制作、施工;筒仓和配料仓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配电室建筑施工及配电柜安装;界区内涉及的水沟、地坪、照明、水池、地下管网、地下设施、管廊架等相关公用建构筑物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自动卸车厂房、硅石仓库、硅石破碎清洗筛分系统、备料站、木炭仓库及筛分系统、配料站及配料仓的建构筑物施工。

2.5.2 界区内基础施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本界区内设备基础及预埋件施工、二次浇筑,水沟、地坪、照明、集水坑、地下管网、地下设施、管廊架等相关公用建构筑物及有关设施设备安装施工。

2.5.3 厂房外水、气等公用工程施工至主管网,厂房内配至相关设备接点。

2.5.4 筒仓和配料仓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2.5.5 1#、2#及机运低压配电室建筑施工及配电柜安装。

2.5.6 按照设计要求、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详细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当其它相关项 (略) 优质工程需该项目配合时,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2.7、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强制规范要求及验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7)《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

(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2014)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10)《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

(11)《 (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程》(DBJ53/T-23-2014)。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国家级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为完成招标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动迁、现场施工、单机试车以及中间交接前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仪表联校等工作,达到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并负责成品保护、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维修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714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工作。

2.8、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3.1.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1.2安全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以上(含1个)近五年(**日起至今)工业类建设项目建安工程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文件等,包括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项目。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3.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要求同投标人业绩要求,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项目经理相关信息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并且是能够反映项目经理相关信息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7、项目组主要管理成员: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成员应满足项目人员需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等八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书。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别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涉诉信息情况说明如无:提供承诺书。如有:提供相应的涉诉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止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任选其一):

(1)线上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网站(网址:http://**),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2)线下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503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时间为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本项目非电子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日14:30时(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一开标厅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略) 网(http://**)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7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刘羽飞、梁建、鹿雯、雷海生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87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环城西路支行

账号:*26267(非保证金账号)

8.异议提交及受理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异议受理地点: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503室

异议受理人员:刘羽飞、梁建、袁艳

联系电话:0871-*、0871-*


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A*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2.2、建设地点: (略) 龙陵县。

2.3、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拟建设六台33000kVA工业硅电炉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包括:原料系统、余热发电装置;脱硫脱硝设施、110kV GIS户内开关站及供配电设施;有组织及无组织除尘设施;循环水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雨污处理设施;脱盐水制备系统,产品精整、硅块破碎系统;原材料库;空压站、氧气站、集控综合楼、挡墙及边坡治理等。

(2)建设目标:本项目立足国内先进技术,凭借招标人一、二期10万吨工业硅多年积累的生产经验和技术认知,采用工业硅电炉余热发电、烟气脱硫脱硝、烟气收尘、全自动出硅、全自动捣炉推料、DCS集中控制、产品机械精整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建成国内技术领先、自动化程度高的国内行业标杆项目。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65个日历天(具体单项工程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配料系统建筑、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项目涉及的基础施工;开工后120个日历天内具备移交配料系统设备安装条件;开工后165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 (略) 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储配料系统土建;自动卸车厂房、硅石仓库、硅石破碎清洗筛分站、硅石下料斗、炭质还原剂仓库及筛分站、配料站钢结构制作、施工;筒仓和配料仓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配电室建筑施工及配电柜安装;界区内涉及的水沟、地坪、照明、水池、地下管网、地下设施、管廊架等相关公用建构筑物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自动卸车厂房、硅石仓库、硅石破碎清洗筛分系统、备料站、木炭仓库及筛分系统、配料站及配料仓的建构筑物施工。

2.5.2 界区内基础施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本界区内设备基础及预埋件施工、二次浇筑,水沟、地坪、照明、集水坑、地下管网、地下设施、管廊架等相关公用建构筑物及有关设施设备安装施工。

2.5.3 厂房外水、气等公用工程施工至主管网,厂房内配至相关设备接点。

2.5.4 筒仓和配料仓非标设备制作、安装。

2.5.5 1#、2#及机运低压配电室建筑施工及配电柜安装。

2.5.6 按照设计要求、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详细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当其它相关项 (略) 优质工程需该项目配合时,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2.7、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强制规范要求及验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7)《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

(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2014)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10)《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

(11)《 (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程》(DBJ53/T-23-2014)。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国家级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为完成招标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动迁、现场施工、单机试车以及中间交接前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仪表联校等工作,达到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并负责成品保护、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维修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714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工作。

2.8、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3.1.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1.2安全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以上(含1个)近五年(**日起至今)工业类建设项目建安工程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文件等,包括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项目。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3.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要求同投标人业绩要求,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项目经理相关信息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并且是能够反映项目经理相关信息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7、项目组主要管理成员: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成员应满足项目人员需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且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等八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书。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别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涉诉信息情况说明如无:提供承诺书。如有:提供相应的涉诉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止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任选其一):

(1)线上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网站(网址:http://**),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2)线下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503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时间为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本项目非电子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日14:30时(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一开标厅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略) 网(http://**)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7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刘羽飞、梁建、鹿雯、雷海生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87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环城西路支行

账号:*26267(非保证金账号)

8.异议提交及受理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异议受理地点: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503室

异议受理人员:刘羽飞、梁建、袁艳

联系电话:0871-*、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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