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总医院护理部移动终端PDA及平板电脑项目买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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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总医院护理部移动终端PDA及平板电脑项目买卖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概况

因 (略) 上线,为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求,护理部申请采购移动终端及平板电脑,项目购置计划经论证同意立项,具备发布此设备买卖公告条件。

2.项目单位: 设备与耗材部 

3.项目承办人: 崔嫚

4.联系方式:  * 

二、采购项目

序 号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移动终端

26台

昂科SOCM-NB

2

华为平板

8台

Matepad2023款

三、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报名方式,现场比价议价方式进行引进。邀请有合作意向方参加项目议价。

四、议价工作计划

报名满额,时间待定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采购文件发放时间: 2024.06.11上午8:30分

采购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16下午17:00分

报名地点:兰 (略) 后勤楼二楼设备与耗材部办公室。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按项目指定品牌型号提供

七、设备提供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项目。

2.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设备提供方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合格有效产品销售授权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等企业资质。投标设备若为进口设备在中标安装前,需要提供设备报关单、进口商检证明、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也不得同时授权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质保期内所有更换的设备配件(包括附机及配件)费用及人工费由设备提供方免费提供。

注意:前来投标时须准备1本投标文件及1份报价单,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文件及报价单须密封完好

2.设备提供方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合格有效产品销售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等企业资质。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书;若为进口设备在中标安装前,需要提供设备报关单、进口商检证明、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也不得同时授权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质保期内所有更换的设备配件(包括附机及配件)费用及人工费由设备提供方免费提供。相关维修业务由生产厂家工程师完成。

八、议价小组

本项目议价小组共5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

九、议价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1.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与推荐投标人签订技术协议。

2.议价原则: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最低价法

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方式:签订项目买卖合同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签订协议15日内交货

兰 (略) 设备与耗材部

2024.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概况

因 (略) 上线,为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求,护理部申请采购移动终端及平板电脑,项目购置计划经论证同意立项,具备发布此设备买卖公告条件。

2.项目单位: 设备与耗材部 

3.项目承办人: 崔嫚

4.联系方式:  * 

二、采购项目

序 号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移动终端

26台

昂科SOCM-NB

2

华为平板

8台

Matepad2023款

三、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报名方式,现场比价议价方式进行引进。邀请有合作意向方参加项目议价。

四、议价工作计划

报名满额,时间待定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采购文件发放时间: 2024.06.11上午8:30分

采购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16下午17:00分

报名地点:兰 (略) 后勤楼二楼设备与耗材部办公室。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按项目指定品牌型号提供

七、设备提供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项目。

2.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设备提供方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合格有效产品销售授权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等企业资质。投标设备若为进口设备在中标安装前,需要提供设备报关单、进口商检证明、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也不得同时授权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质保期内所有更换的设备配件(包括附机及配件)费用及人工费由设备提供方免费提供。

注意:前来投标时须准备1本投标文件及1份报价单,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文件及报价单须密封完好

2.设备提供方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合格有效产品销售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等企业资质。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书;若为进口设备在中标安装前,需要提供设备报关单、进口商检证明、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也不得同时授权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质保期内所有更换的设备配件(包括附机及配件)费用及人工费由设备提供方免费提供。相关维修业务由生产厂家工程师完成。

八、议价小组

本项目议价小组共5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

九、议价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1.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与推荐投标人签订技术协议。

2.议价原则: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最低价法

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方式:签订项目买卖合同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签订协议15日内交货

兰 (略) 设备与耗材部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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