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天萃世纪雅园屋顶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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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天萃世纪雅园屋顶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天萃世纪雅园项目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雅园路与五和大道交会处,建设用地面积13614.28平方米,于**日已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G-2022-0023号)。

   (略) 华兴 (略) 来文申请办理天萃世纪雅园项目(宗地号:G03211-0064)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更新项目)事项,本次修改涉及屋顶总平面图,主要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一)根据最新《 (略) 建筑物更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 LG*号),项目名称修改为“天萃世纪雅园”。(二)根据建设单位提出优化住宅户型设计和办公平面布局意见,1、调整1栋一单元~五单元塔楼轮廓;2、调整指标表中小型车停车位、微型停车位的数量指标。(三)根据测绘意见,1、1栋五单元层数调整为44层、高度调整为144.05米;2、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基地面积等;3、优化并调整裙房屋顶轮廓;4、优化并调整公共开放空间轮廓且占地面积满足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四)根据深化设计,1、增加自行车车位(充电位、非充电位)图例;2、指标表中增加充电自行车位数量;3、调整地埋式社康污水处理池位置;4、调整人防报警间位置;5、场地西侧增加地埋式雨水回收池;6、裙房和塔楼首层出入口处补充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7、2栋幼儿园屋面增加排风井、油烟井等标注;8、2栋幼儿园建筑高度调整为15.65米;9、取消2栋幼儿园楼梯间屋面及四层绿化;10、五和大道一侧补充挡墙4;11、场地存在高差的位置增加1.2米高金属栏杆。(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减少对住宅的影响,1、裙房屋面室外空调机组调至1栋三单元架空层西侧,并用景观格栅维护;2、优化并调整装修垃圾、大件废物、绿化垃圾堆放场所位置及面积;3、1栋五单元人行入口处新增风雨连廊;4、2栋幼儿园空调调整为多联机,相应屋顶增加设备基础。(六)出图日期调整为2023.07,版次调整为A1、调整设计、制图及审核人员。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修改后的屋顶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日至6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内容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及项目现场同时展示:

  (一)网站:http://**(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二)现场展示:1、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2、项目现场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雅园路与五和大道交会处。

  特此公示。

  附件: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755-*;传真0755-*)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

  天萃世纪雅园项目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雅园路与五和大道交会处,建设用地面积13614.28平方米,于**日已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G-2022-0023号)。

   (略) 华兴 (略) 来文申请办理天萃世纪雅园项目(宗地号:G03211-0064)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更新项目)事项,本次修改涉及屋顶总平面图,主要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一)根据最新《 (略) 建筑物更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 LG*号),项目名称修改为“天萃世纪雅园”。(二)根据建设单位提出优化住宅户型设计和办公平面布局意见,1、调整1栋一单元~五单元塔楼轮廓;2、调整指标表中小型车停车位、微型停车位的数量指标。(三)根据测绘意见,1、1栋五单元层数调整为44层、高度调整为144.05米;2、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基地面积等;3、优化并调整裙房屋顶轮廓;4、优化并调整公共开放空间轮廓且占地面积满足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四)根据深化设计,1、增加自行车车位(充电位、非充电位)图例;2、指标表中增加充电自行车位数量;3、调整地埋式社康污水处理池位置;4、调整人防报警间位置;5、场地西侧增加地埋式雨水回收池;6、裙房和塔楼首层出入口处补充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7、2栋幼儿园屋面增加排风井、油烟井等标注;8、2栋幼儿园建筑高度调整为15.65米;9、取消2栋幼儿园楼梯间屋面及四层绿化;10、五和大道一侧补充挡墙4;11、场地存在高差的位置增加1.2米高金属栏杆。(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减少对住宅的影响,1、裙房屋面室外空调机组调至1栋三单元架空层西侧,并用景观格栅维护;2、优化并调整装修垃圾、大件废物、绿化垃圾堆放场所位置及面积;3、1栋五单元人行入口处新增风雨连廊;4、2栋幼儿园空调调整为多联机,相应屋顶增加设备基础。(六)出图日期调整为2023.07,版次调整为A1、调整设计、制图及审核人员。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修改后的屋顶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日至6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内容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及项目现场同时展示:

  (一)网站:http://**(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二)现场展示:1、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2、项目现场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雅园路与五和大道交会处。

  特此公示。

  附件: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755-*;传真0755-*)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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