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公司杭州北管理中心2024年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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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杭甬公司杭州北管理中心2024年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XM2024GZBC-ORGCODE-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甬公司杭州北管理中心2024年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黄山长江徽杭 (略) 、浙江 (略) 临建管理处、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浙江杭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北管理中心下属所辖部分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事故、故障车辆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直拖服务、部分隧道卡口、驳货及道路巡查、预警,节假日保畅及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5个标段5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合同段

具体路段

标段2

合同段2

临建高速合同段

标段3

合同段3

徽杭高速合同段

标段4

合同段4

杭绍甬高速杭州段合同段

标段5

合同段5

G92沪杭甬高速杭州段合同段

标段6

合同段6

S9钱江通道合同段

(1)服务区域:杭州北管理中心区域下属所辖部分路段高速区域主线、互通、匝道、枢纽、收费站内外广场、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及直拖服务选择区域。

(2)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分别与各合同段业主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2)

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或1个已通车高速公路劳务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3-标段4)

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5-标段6)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取 (略) (略) 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其他:\/。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具有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具有2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3)具有相关技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证、吊车操作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拟派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1)具有1年(含)以上车辆故障抢修或汽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其他要求:

(1)项目共设置6个标段,其中标段1已完成,每个投标人可对剩余5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含标段1)。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标段4→标段3→标段5→标段6。评标时,已在前面两个标段(含标段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正常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含标段1)被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与前一标段存在人员相同的,则取消后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该标段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下一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招标人将于** 16: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唐先生 ,手机号码:* (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由招标人联系招采中心工作人员确定)。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略) 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 (略) (略) (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

地址: (略) 上城区九堡街道宣家埠1区杭州收费站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com

招标公告

XM2024GZBC-ORGCODE-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甬公司杭州北管理中心2024年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黄山长江徽杭 (略) 、浙江 (略) 临建管理处、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浙江杭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北管理中心下属所辖部分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事故、故障车辆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直拖服务、部分隧道卡口、驳货及道路巡查、预警,节假日保畅及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5个标段5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合同段

具体路段

标段2

合同段2

临建高速合同段

标段3

合同段3

徽杭高速合同段

标段4

合同段4

杭绍甬高速杭州段合同段

标段5

合同段5

G92沪杭甬高速杭州段合同段

标段6

合同段6

S9钱江通道合同段

(1)服务区域:杭州北管理中心区域下属所辖部分路段高速区域主线、互通、匝道、枢纽、收费站内外广场、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及直拖服务选择区域。

(2)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分别与各合同段业主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2)

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或1个已通车高速公路劳务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3-标段4)

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标段5-标段6)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取 (略) (略) 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其他:\/。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具有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具有2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3)具有相关技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证、吊车操作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拟派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1)具有1年(含)以上车辆故障抢修或汽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其他要求:

(1)项目共设置6个标段,其中标段1已完成,每个投标人可对剩余5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含标段1)。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标段4→标段3→标段5→标段6。评标时,已在前面两个标段(含标段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正常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含标段1)被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与前一标段存在人员相同的,则取消后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该标段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下一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招标人将于** 16: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唐先生 ,手机号码:* (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由招标人联系招采中心工作人员确定)。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略) 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 (略) (略) (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 (略) 杭州管理处

地址: (略) 上城区九堡街道宣家埠1区杭州收费站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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