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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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04 至 2024-06-1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杨传珠

(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3:30分变更为:2024年6月20日13:30分;
2、原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变更为: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3、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4日 09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 指南 ”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 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请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 CA 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 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 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以 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 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 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 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
(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
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107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114-4 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 话: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04 至 2024-06-1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杨传珠

(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萌芽村冷库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3:30分变更为:2024年6月20日13:30分;
2、原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变更为: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3、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4日 09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 指南 ”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 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请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 CA 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 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 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以 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 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 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 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
(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
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107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114-4 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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