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平南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为平南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关于拟新增平南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为平南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关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经我中心考核评估小组现场核查评估, (略) (地址: (略) 平南县大新镇 (略) ) (略)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准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中心反映: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3.com。
2.书面意见可邮寄至: (略) 平南县平南街道朝东一街27号,邮编:*,联系电话:0775-*。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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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关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经我中心考核评估小组现场核查评估, (略) (地址: (略) 平南县大新镇 (略) ) (略)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准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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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意见可邮寄至: (略) 平南县平南街道朝东一街27号,邮编:*,联系电话:0775-*。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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