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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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预算金额 ¥8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静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助理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东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静022-*

项目概况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TJJB-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方负责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中的食谱制定、主副食(病号餐)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食堂成本核算、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快餐制作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为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九)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十)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第三方社保经办机构出 (略) 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十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十三)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领方式 (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王助理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东丽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韩静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静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预算金额 ¥8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静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助理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东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静022-*

项目概况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TJJB-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方负责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中的食谱制定、主副食(病号餐)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食堂成本核算、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快餐制作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为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九)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十)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第三方社保经办机构出 (略) 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十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十三)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领方式 (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王助理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东丽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韩静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静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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