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视频网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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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年视频网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行政区域 红寺堡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锋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doc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招字(2024)-012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警察(含交通信号灯)维护85处、交通信号灯(无电警)维护49处、交通测速卡口维护34处、违停抓拍维护21处、交通基础设施巡检、治安监控维护791处、网络机房运维、平台维护及数据治理(具体维护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详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中国 (略) ,自行下载。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将公告附件里的“磋商文件领取回执函”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联系方式:李锋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行政区域 红寺堡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锋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doc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招字(2024)-012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 (略) 资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警察(含交通信号灯)维护85处、交通信号灯(无电警)维护49处、交通测速卡口维护34处、违停抓拍维护21处、交通基础设施巡检、治安监控维护791处、网络机房运维、平台维护及数据治理(具体维护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详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中国 (略) ,自行下载。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将公告附件里的“磋商文件领取回执函”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略) (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联系方式:李锋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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