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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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北京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

2.2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工 (略) 房山区良乡镇,北邻长虹西路,东至良乡西三环路。园区由办公楼、库房、货代楼等组成。现物流园区内存在现况压力管道老化、渗漏、给水消防喷淋管线合用等问题,对该园区内给水、消防、喷淋及热力管道进行改造。

2.3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园区北门西侧给水、热力管线整修;北门内广场东西向消防、给水、热力管线整修;办公楼周围消防、给水、热力、喷淋管线整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经营异常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确定中标人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业绩要求:近5年(**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1 (略) 政工程管线施工业绩;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北京 (略) 三层A303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注: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首都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33号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10-*

纪检监督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

联 系 人:赵工、崔工

电 话:010-*-2320

传 真:010-*

电子邮件:*@*26.com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北京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

2.2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西南物流园区综合管线大修项目(三期),工 (略) 房山区良乡镇,北邻长虹西路,东至良乡西三环路。园区由办公楼、库房、货代楼等组成。现物流园区内存在现况压力管道老化、渗漏、给水消防喷淋管线合用等问题,对该园区内给水、消防、喷淋及热力管道进行改造。

2.3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园区北门西侧给水、热力管线整修;北门内广场东西向消防、给水、热力管线整修;办公楼周围消防、给水、热力、喷淋管线整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经营异常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确定中标人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业绩要求:近5年(**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1 (略) 政工程管线施工业绩;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北京 (略) 三层A303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注: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首都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33号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10-*

纪检监督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12号

联 系 人:赵工、崔工

电 话:010-*-2320

传 真:010-*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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