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竞价公告
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
项目编号:*9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先生 *
报价起止时间:** 12:24 - **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颜色分类:全彩;采购人需求描述: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 次要参数要求:型号:LCH1.8; | 3套 | *.00 | 利亚德/LEYARD 艾比森 洲明蓝普 |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采购要求,不超过预算总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新市区 高新街街道 北京南路44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项目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设备安装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如未按承诺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一)培训要求:投标人要满足本节要求的培训服务。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货物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附使用说明、合格证、随机标准附件。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要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6.2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参数及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参数进行供货,在货物 验收时,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相关企业出具验收意见作为参考,必要时将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针对本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单独书面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三)退换货要求 1、如发现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或不能满足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货处理或按违约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对需退换货的产品做好相关记录,经中标人、采购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退换货品的工作。 2、中标人须在确认当天完成所有的退换货工作,退换货工作包括货品的运输、搬运、堆放等,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换货后的产品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不得低于原货品的标准要求;中标人也可经采购人同意后,选择同档次或优于原货品的同类产品替换原货品。 4、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 (略) 人员,并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如服务期内采购人发现投入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问题报送监管部门,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 5、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
项目编号:*9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先生 *
报价起止时间:** 12:24 - **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颜色分类:全彩;采购人需求描述: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 次要参数要求:型号:LCH1.8; | 3套 | *.00 | 利亚德/LEYARD 艾比森 洲明蓝普 |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采购要求,不超过预算总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新市区 高新街街道 北京南路44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自治区社保中心一楼经办大厅LED电子屏项目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设备安装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如未按承诺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一)培训要求:投标人要满足本节要求的培训服务。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货物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附使用说明、合格证、随机标准附件。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要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6.2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参数及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参数进行供货,在货物 验收时,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相关企业出具验收意见作为参考,必要时将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针对本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单独书面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三)退换货要求 1、如发现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或不能满足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货处理或按违约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对需退换货的产品做好相关记录,经中标人、采购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退换货品的工作。 2、中标人须在确认当天完成所有的退换货工作,退换货工作包括货品的运输、搬运、堆放等,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换货后的产品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不得低于原货品的标准要求;中标人也可经采购人同意后,选择同档次或优于原货品的同类产品替换原货品。 4、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 (略) 人员,并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如服务期内采购人发现投入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问题报送监管部门,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 5、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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