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推土机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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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推土机等项目招标公告

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BGBCGFHGZHD*招标人为 (略) 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合同2份及以上(要求非煤矿山的使用业绩)。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 生产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流通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流通型必须同时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 (略) 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5)要求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2份及以上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供货业绩(近3年为2021年及以后)且质量可靠(要求非煤矿山的使用业绩)。

(6)生产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流通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流通型必须同时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 (略) 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3时15分**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地址:

(略) 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朱德茂

联系人:

邓正义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略) 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略) (略) 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日

公章Epoint

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BGBCGFHGZHD*招标人为 (略) 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胶轮推土机等项目 (BG*)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合同2份及以上(要求非煤矿山的使用业绩)。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 生产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流通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流通型必须同时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 (略) 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5)要求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2份及以上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供货业绩(近3年为2021年及以后)且质量可靠(要求非煤矿山的使用业绩)。

(6)生产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流通型需提供2022、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流通型必须同时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 (略) 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3时15分**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地址:

(略) 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朱德茂

联系人:

邓正义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略) 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略) (略) 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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