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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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2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买交通辅警,主要在莘庄镇辖区内指定路段及区域等,协助开展交通指挥、排堵保畅、违法处理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日-**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 (略) 公安局备案)。
(5)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日 14:00

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地址:闵行区莘北路655号3号楼1楼,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开标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七莘路77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齐信立诚 (略)

地 址:闵行区莘北路655号3号楼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杰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2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莘庄镇购买交通辅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买交通辅警,主要在莘庄镇辖区内指定路段及区域等,协助开展交通指挥、排堵保畅、违法处理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日-**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 (略) 公安局备案)。
(5)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日 14:00

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地址:闵行区莘北路655号3号楼1楼,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开标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七莘路77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齐信立诚 (略)

地 址:闵行区莘北路655号3号楼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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