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中央储备粮玉环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01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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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中央储备粮玉环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01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

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基本信息表2103-*-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 (略) ,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略) ,委托代理机 (略) ,行政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期新建浅圆仓21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4840平方米,具体以详细性可研描述为准。

建设地点: (略) 。

2.2本次招标范围:完成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的详细可研批复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技术图纸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本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所有地下、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装修、结构(含抗震)、电气(含强电、弱电、安防、仓储工艺及智能化控制)、给排水、通风、节能、消防、智能化安防、景观设计、室外总体道路及综合管网等各专业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设计修改等现场服务的所有建设内容。还包括方案报批、深化设计、限额设计总协调等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协助相关的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内容:(1)土建工程:包含浅圆仓、工作塔、卸粮棚、控制室、发放塔;生产配套设施栈桥、药品库、器材库、生产辅助用房(司磅房、结算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检化验室、扦样室、样品间、展示室、信息化机房、样品间)、制氮机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地上消防水罐,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硬化地、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2)浅圆仓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MEC)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的输送设备、通风设备、环流均温通风设备、浅圆仓作业自动控制系统、浅圆仓粮情测控系统、熏蒸气调系统、生产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设备或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模拟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40,681.4573万元。

2.3计划工期: 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不含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时间)。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在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其中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有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在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地区)合同总仓容量10万吨(含星仓仓容)及以上(或总建筑容量13.33万立方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地区)合同总仓容量10万吨(含星仓仓容)及以上(或总建筑容量13.33万立方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项目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单位为非联合体,提供的业绩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业绩要求(单项工程总承包业绩视为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业绩要求);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中的各单位须满足各自的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1)业绩中的工程地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且仅指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 (略) 、母公司等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关联单位。(2)针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截图内容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3)针对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附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的相关网站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项目部人员不少于 11 人【必须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其余岗位可根据情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数量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要求配备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各工种管理人员齐全,分工明确。

项目实施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驻场。设计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另派驻结构、建筑设计或电气专业人员驻场,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设计单位派驻人员最少不低于3人(含设计负责人)。

本工程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以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能兼任。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明确禁止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尚未解除(以“信用中国http://**”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附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的相关网站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冻结、查封,或被冻结、查封但已解除相关措施(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 (略) 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X月Y日至2024年X月Y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登录“交易平台”(http://**)→点击“注册”进行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X月Y日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X月Y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或样品存放室)。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或样品存放室)。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郝力锋/车政/张骞/刘轩/杨祎

联系电话:010-8392 3393/3397

电子邮件:*@*inochem.com、*@*inochem.com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

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基本信息表2103-*-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 (略) ,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略) ,委托代理机 (略) ,行政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期新建浅圆仓21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4840平方米,具体以详细性可研描述为准。

建设地点: (略) 。

2.2本次招标范围:完成中央储备 (略) 仓储项目的详细可研批复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技术图纸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招标服务内容:本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所有地下、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装修、结构(含抗震)、电气(含强电、弱电、安防、仓储工艺及智能化控制)、给排水、通风、节能、消防、智能化安防、景观设计、室外总体道路及综合管网等各专业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设计修改等现场服务的所有建设内容。还包括方案报批、深化设计、限额设计总协调等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协助相关的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内容:(1)土建工程:包含浅圆仓、工作塔、卸粮棚、控制室、发放塔;生产配套设施栈桥、药品库、器材库、生产辅助用房(司磅房、结算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检化验室、扦样室、样品间、展示室、信息化机房、样品间)、制氮机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地上消防水罐,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硬化地、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2)浅圆仓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MEC)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的输送设备、通风设备、环流均温通风设备、浅圆仓作业自动控制系统、浅圆仓粮情测控系统、熏蒸气调系统、生产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设备或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模拟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40,681.4573万元。

2.3计划工期: 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不含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时间)。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在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其中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有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在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地区)合同总仓容量10万吨(含星仓仓容)及以上(或总建筑容量13.33万立方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地区)合同总仓容量10万吨(含星仓仓容)及以上(或总建筑容量13.33万立方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项目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单位为非联合体,提供的业绩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业绩要求(单项工程总承包业绩视为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业绩要求);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中的各单位须满足各自的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1)业绩中的工程地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且仅指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 (略) 、母公司等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关联单位。(2)针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截图内容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3)针对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附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的相关网站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项目部人员不少于 11 人【必须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其余岗位可根据情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数量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要求配备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各工种管理人员齐全,分工明确。

项目实施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驻场。设计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另派驻结构、建筑设计或电气专业人员驻场,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设计单位派驻人员最少不低于3人(含设计负责人)。

本工程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以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能兼任。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明确禁止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尚未解除(以“信用中国http://**”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附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的相关网站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冻结、查封,或被冻结、查封但已解除相关措施(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 (略) 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X月Y日至2024年X月Y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登录“交易平台”(http://**)→点击“注册”进行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X月Y日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X月Y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或样品存放室)。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或样品存放室)。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郝力锋/车政/张骞/刘轩/杨祎

联系电话:010-8392 3393/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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