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台式钻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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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台式钻床招标公告

询价编号: QDZZNSXJ*

根据《启教发【2023】10号》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就本校台式钻床采购(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需求如下: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

三、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运输、装卸、分发、上楼、安装(含基础工程、安装调试、地面、墙面修复至原样、开孔处防水处理等)、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报价文件构成

按照采购需求表中的要求依次提供,且必须包含: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日上午9:00-9:30密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实训处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日上午9:30准时开标。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陈老师*。

地址: (略) 惠丰镇惠丰街298号。

4.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年(含)以上(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负责修复。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将货物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如有负偏离,必须及时改正。

4.交货、安装地点: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钳工实训室,成交供应商须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6.约定事项:

(1)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2)在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3)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

(4)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学校正常使用。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实训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将按下列方式处理: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为两家的,将采取价格竞谈方式(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低的成交)进行采购;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为一家的,将采用价格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七、付款方式:项目供货安装、实施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提供单位证明)付清。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询价编号: QDZZNSXJ*

根据《启教发【2023】10号》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就本校台式钻床采购(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需求如下: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

三、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运输、装卸、分发、上楼、安装(含基础工程、安装调试、地面、墙面修复至原样、开孔处防水处理等)、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报价文件构成

按照采购需求表中的要求依次提供,且必须包含: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日上午9:00-9:30密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实训处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日上午9:30准时开标。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陈老师*。

地址: (略) 惠丰镇惠丰街298号。

4.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年(含)以上(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负责修复。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将货物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如有负偏离,必须及时改正。

4.交货、安装地点: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钳工实训室,成交供应商须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6.约定事项:

(1)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2)在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3)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

(4)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学校正常使用。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实训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将按下列方式处理: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为两家的,将采取价格竞谈方式(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低的成交)进行采购;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为一家的,将采用价格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七、付款方式:项目供货安装、实施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提供单位证明)付清。

(略) 启东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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