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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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TJJH-2024-Z-FW03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搭乘左侧电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4-Z-FW032
项目名称: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预算金额:438.43万元
最高限价:438.4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38.43 438.43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档案管理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优化及审查服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等内容。本项目主要分为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和专业工作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上述通知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近3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9)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企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搭乘左侧电梯)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北塘洞庭北路福地商务园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宁、李达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日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TJJH-2024-Z-FW03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搭乘左侧电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4-Z-FW032
项目名称: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预算金额:438.43万元
最高限价:438.4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38.43 438.43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档案管理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优化及审查服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等内容。本项目主要分为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和专业工作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上述通知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近3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9)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企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搭乘左侧电梯)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北塘洞庭北路福地商务园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宁、李达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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