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采购风冷冷热水机组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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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采购风冷冷热水机组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和定 (略) (代理机构)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采购人)委托对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采购风冷冷(热)水机组(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13,721.86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13,721.86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住房保障
需求描述:
热回收模块化式风冷冷(热)水机组等
¥213,721.86 1(件) ¥213,721.86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下载查看本项目竞采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报价。

    (三)竞采文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2:00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签字盖章完整的报价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递交,网上竞采平台填写的报价须与《报价函》中的报价一致,若不一致以供应商在网上竞采平台填写的报价为准(本项目不再另行递交纸质报价文件,请各供应商确保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准确无误,清晰可见。)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以及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期为交货之日起6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结束,无质量问题,视为最终验收合格。若出现交货时间延迟或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最终验收时间延迟,每延期一天,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金额中扣除合同金额的5‰作为赔偿。


  •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竞采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得超出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项进行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报价分计算的依据。

    (三)本项目第三篇数量暂为预估数量,最终将根据实际产生数量以及对应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报价包含:产品生产(购置)费、物料费、运输费、拆除部分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仓储费、人工费、检测费、保险、税费、利润、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或经采购人审价单位审核,被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


  • (三)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按时交货、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支付暂定总价的70%款项;试运行期结束且终验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最终据实产生总费用-暂定总价的70%)。

    (二)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发票。

    (三)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到现场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在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10%的暂定总价作为赔偿。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637.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和定 (略)
  •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 联系人:
    严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重庆和定 (略) (代理机构)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采购人)委托对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采购风冷冷(热)水机组(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13,721.86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13,721.86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住房保障
需求描述:
热回收模块化式风冷冷(热)水机组等
¥213,721.86 1(件) ¥213,721.86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上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下载查看本项目竞采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报价。

    (三)竞采文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2:00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签字盖章完整的报价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略) 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递交,网上竞采平台填写的报价须与《报价函》中的报价一致,若不一致以供应商在网上竞采平台填写的报价为准(本项目不再另行递交纸质报价文件,请各供应商确保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准确无误,清晰可见。)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以及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期为交货之日起6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结束,无质量问题,视为最终验收合格。若出现交货时间延迟或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最终验收时间延迟,每延期一天,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金额中扣除合同金额的5‰作为赔偿。


  •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竞采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得超出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项进行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报价分计算的依据。

    (三)本项目第三篇数量暂为预估数量,最终将根据实际产生数量以及对应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报价包含:产品生产(购置)费、物料费、运输费、拆除部分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仓储费、人工费、检测费、保险、税费、利润、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或经采购人审价单位审核,被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


  • (三)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按时交货、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支付暂定总价的70%款项;试运行期结束且终验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最终据实产生总费用-暂定总价的70%)。

    (二)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发票。

    (三)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到现场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在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10%的暂定总价作为赔偿。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637.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和定 (略)
  •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 联系人:
    严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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