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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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设计项目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设计项目2023-HLZHT-G312-ZM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路线起自常州经济开 (略) 惠山区交界处,向西沿老路改扩建,经横林、遥观、湖塘,止于与青洋路交叉处,接长虹路枢纽,路线全长12.849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2023-HLZHT-G312-ZM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按要求取得*方批准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有效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 (略) 主干路及以上道路的照明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若非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照明部分设计工作由投标人承担)

(5)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 (略) 主干路及以上道路的照明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若非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照明部分设计工作由投标人承担)

(6)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由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7)投标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勘察设计)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婷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萍

联系电话:0519-*-811

邮 箱:*@*63.com

9.其他

9.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日至**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日上午09: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9.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设计项目2023-HLZHT-G312-ZM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路线起自常州经济开 (略) 惠山区交界处,向西沿老路改扩建,经横林、遥观、湖塘,止于与青洋路交叉处,接长虹路枢纽,路线全长12.849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2023-HLZHT-G312-ZM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照明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按要求取得*方批准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有效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 (略) 主干路及以上道路的照明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若非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照明部分设计工作由投标人承担)

(5)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 (略) 主干路及以上道路的照明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若非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照明部分设计工作由投标人承担)

(6)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由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7)投标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勘察设计)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婷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萍

联系电话:0519-*-811

邮 箱:*@*63.com

9.其他

9.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日至**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日上午09: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9.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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