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公开招租公告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公开招租公告
浙江大学总务处招租文件-项目需求
关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
(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公开招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租赁经营能力的企业参加竞租。
(一)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具体情况
西溪学生07、08舍位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校园内,建造于1957年,两幢房屋建筑面积6102.84平方米, (略) 历史保护建筑,2017年进行了加固和装修,现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用房,共有客房234间,其中标准间173间、单人间61间。
本次招租旨在为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用房选取优秀的租赁经营单位,在完成向学校上级部门履行报备程序的前提下,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2.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1)对招租范围内的住宿用房进行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含前厅预约接待、客房及周边区域保洁等)。
(2)经营区域内全部物业管理及楼宇、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3)经营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4)保证楼宇及所属区域供水、供电、网络、电梯、空调等设施的有效、安全使用。
(5)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6)做好内部文化建设。
三、竞租方资格要求
1.竞租方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收资本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2.竞租方须拥有高校继续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管理经验,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有高校培训宿舍主要岗位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违法失信记录。
(四)项目特殊要求
1.西溪学生07、08宿舍属于阶段性干部教育培训学员配套住宿用房,不得对外注册经营,不得对外作商业性宣传。
2.整体硬装按现状标准交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原管理单位办理腾退交付交接;客房软装及公共区家具、家电、保险箱、灯具等设施,由承租方与原管理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3.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应按原状腾退交还,逾期交还的,按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使用费用。
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对自行投入的可移动的物品在经营期结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对自行投入但不可移动或已经成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装饰装修和设施同意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处置,如果招租方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执行。
5.本次招租需根据招租结果完成向*方上级部门履行报备程序。如履行报备程序时*方上级部门不同意,则本次招租成交结果及所签合同不生效。招租方将另行重新组织招租。
6.在合同期内,若遇浙江大学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学校有权无责单方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需无条件腾空交还学校。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房租计至承租方腾空交还之日止,多退少补。
(五)租赁经营的具体要求
1.经营首先应满足招租方办学配套的住宿、停车等,满足招租方办学配套的住宿需求的服务标准;经营区域内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标准;经营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标准;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其他服务标准。(此条内容由竞租方按照相关标准提出)。在酒店服务价格上须给予浙江大学优惠。
2.经营单位需按竞租报价(不少于*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双方确认没有遗留问题,一个月后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严格按照先交款后经营原则,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缴纳。
4.经营单位负责住宿运行的生产、治安、消防等安全问题管理。
5.根据国家《住宿场所卫生规范》做好住宿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服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接受学校的管理监督,学校有权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7.保护所属楼宇及设施完整,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承租方须负责赔偿或给予原样修复。西溪校区学生7、8舍 (略) 历史建筑,使用过程中须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的要求保护历史建筑的原貌,不得发生破坏历史建筑风貌、平面布局、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物的使用行为。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缮历史建筑或擅自进行内部装修。设计、施工方案须经学校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应严格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方案进行,设计方案变更应重新报批或报备。费用自行解决。违者发现一起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改正,则解除合同。
8.遇到办学配套或学校重大活动需要对住宿安排进行调整的,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行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办学配套或重大活动的界定以学校的书面要求为准)。
9.做好区域内全部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营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及场所管理,做好区域内供水、供电、网络、电信、电梯、空调等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和协调,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10.经营单位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用工,做好员工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有明确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培训宿舍内部文化建设。
11.客人在接受承租方提供住宿服务时,人身、财产等受到损害的,承租方依法承担责任。
(六)获取招租文件时间、地点及此次公开招租说明事项
1.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 (略) 西湖区浙大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7室。
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ttp://**报名竞租。
3.获取招租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证照复印件。
(2)高校培训住宿管理代表性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招租方提供的浙江大学西溪学生07、08宿舍相关资料等,仅限本次招租、竞租使用,请注意保密和控制使用范围,未经招租方同意禁止提供给与本次招租无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七)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递交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117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6月28日上午9:00。
(七)开标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117会议室。
(八)通讯地址: (略) 西湖 (略) 866号,邮编:*。
(九)联系人:徐老师、蔡老师。
(十)联系电话:*、*。
总务处
2024年6月19日
浙江大学总务处招租文件-项目需求
关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
(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公开招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租赁经营能力的企业参加竞租。
(一)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西溪学生07、08宿舍)租赁经营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具体情况
西溪学生07、08舍位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校园内,建造于1957年,两幢房屋建筑面积6102.84平方米, (略) 历史保护建筑,2017年进行了加固和装修,现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用房,共有客房234间,其中标准间173间、单人间61间。
本次招租旨在为西溪校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用房选取优秀的租赁经营单位,在完成向学校上级部门履行报备程序的前提下,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2.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1)对招租范围内的住宿用房进行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含前厅预约接待、客房及周边区域保洁等)。
(2)经营区域内全部物业管理及楼宇、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3)经营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4)保证楼宇及所属区域供水、供电、网络、电梯、空调等设施的有效、安全使用。
(5)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6)做好内部文化建设。
三、竞租方资格要求
1.竞租方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收资本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2.竞租方须拥有高校继续教育培训学员住宿管理经验,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有高校培训宿舍主要岗位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违法失信记录。
(四)项目特殊要求
1.西溪学生07、08宿舍属于阶段性干部教育培训学员配套住宿用房,不得对外注册经营,不得对外作商业性宣传。
2.整体硬装按现状标准交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原管理单位办理腾退交付交接;客房软装及公共区家具、家电、保险箱、灯具等设施,由承租方与原管理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3.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应按原状腾退交还,逾期交还的,按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使用费用。
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对自行投入的可移动的物品在经营期结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对自行投入但不可移动或已经成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装饰装修和设施同意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处置,如果招租方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执行。
5.本次招租需根据招租结果完成向*方上级部门履行报备程序。如履行报备程序时*方上级部门不同意,则本次招租成交结果及所签合同不生效。招租方将另行重新组织招租。
6.在合同期内,若遇浙江大学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学校有权无责单方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需无条件腾空交还学校。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房租计至承租方腾空交还之日止,多退少补。
(五)租赁经营的具体要求
1.经营首先应满足招租方办学配套的住宿、停车等,满足招租方办学配套的住宿需求的服务标准;经营区域内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标准;经营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标准;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其他服务标准。(此条内容由竞租方按照相关标准提出)。在酒店服务价格上须给予浙江大学优惠。
2.经营单位需按竞租报价(不少于*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双方确认没有遗留问题,一个月后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严格按照先交款后经营原则,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缴纳。
4.经营单位负责住宿运行的生产、治安、消防等安全问题管理。
5.根据国家《住宿场所卫生规范》做好住宿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服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接受学校的管理监督,学校有权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7.保护所属楼宇及设施完整,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承租方须负责赔偿或给予原样修复。西溪校区学生7、8舍 (略) 历史建筑,使用过程中须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的要求保护历史建筑的原貌,不得发生破坏历史建筑风貌、平面布局、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物的使用行为。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缮历史建筑或擅自进行内部装修。设计、施工方案须经学校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应严格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方案进行,设计方案变更应重新报批或报备。费用自行解决。违者发现一起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改正,则解除合同。
8.遇到办学配套或学校重大活动需要对住宿安排进行调整的,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行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办学配套或重大活动的界定以学校的书面要求为准)。
9.做好区域内全部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营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及场所管理,做好区域内供水、供电、网络、电信、电梯、空调等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和协调,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10.经营单位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用工,做好员工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有明确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培训宿舍内部文化建设。
11.客人在接受承租方提供住宿服务时,人身、财产等受到损害的,承租方依法承担责任。
(六)获取招租文件时间、地点及此次公开招租说明事项
1.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 (略) 西湖区浙大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7室。
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ttp://**报名竞租。
3.获取招租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证照复印件。
(2)高校培训住宿管理代表性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招租方提供的浙江大学西溪学生07、08宿舍相关资料等,仅限本次招租、竞租使用,请注意保密和控制使用范围,未经招租方同意禁止提供给与本次招租无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七)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递交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117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6月28日上午9:00。
(七)开标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117会议室。
(八)通讯地址: (略) 西湖 (略) 866号,邮编:*。
(九)联系人:徐老师、蔡老师。
(十)联系电话:*、*。
总务处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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