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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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WTJJB-F1002
  •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方负责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中的食谱制定、主副食(病号餐)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食堂成本核算、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快餐制作等工作。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项目预算:89.*元;
  3. 最高限价:89.*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企业法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为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十)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第三方社保经办机构出 (略) 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十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规定。

(十三)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领方式

(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4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静、张兴妹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传 真:022-*

地 址: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东丽 (略)

2024 年 06 月 14日

, (略) ,东丽区,天津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WTJJB-F1002
  •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方负责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中的食谱制定、主副食(病号餐)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食堂成本核算、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快餐制作等工作。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项目预算:89.*元;
  3. 最高限价:89.*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企业法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为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十)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第三方社保经办机构出 (略) 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投标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十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规定。

(十三)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领方式

(1)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4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东丽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静、张兴妹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传 真:022-*

地 址: (略) 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东丽 (略)

2024 年 06 月 14日

, (略) ,东丽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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