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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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关于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16: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 (略) ,招标代理为连云港科谊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 (略) 107堆场改造工程位于徐圩港区一港池101#、102#泊位后方,纬一路南侧,纬二路北侧,经四路西侧,经五路东侧。原堆场面层结构为C30混凝土方块铺面(规格40cm×40cm×15cm)结构,经现场勘察,由于长期堆货荷载作用产生不均匀性沉降,原有堆场面层高差起伏较大,局部甚至出现“大坑”,坑内积水严重,对堆场的正常堆存作业产生了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了港区的正常生产作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及堆场正常堆存作业,完善堆场排水功能,现对原有堆场面层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总面积约21000平方米,主要涉及场地内的拆除原堆场面层和路缘石、振动碾压、水泥稳定石、固化土、垫层砂、铺设面层、C30混凝土预制路缘石、C15混凝土垫层、铺设面层等。施工中应注意对场地内消防、喷淋、高杆灯、排水管道、电缆管道等基础及设施的保护,修复堆场应与原有道路、排水沟顺接,保证排水通畅。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2 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日至今,该时间指: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 (略)

联系地址: (略) 徐圩新区海堤路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办公楼208号

联系人:孙岩

电 话:*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 (略)

地址: (略) 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

电话:0518-*

联系人:张璐瑾

E-mail:*@*q.com

二○二四年六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http://**: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

(6)预约开始时间:** 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 06月21日17时30分。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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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16: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 (略) ,招标代理为连云港科谊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 (略) 107堆场改造工程位于徐圩港区一港池101#、102#泊位后方,纬一路南侧,纬二路北侧,经四路西侧,经五路东侧。原堆场面层结构为C30混凝土方块铺面(规格40cm×40cm×15cm)结构,经现场勘察,由于长期堆货荷载作用产生不均匀性沉降,原有堆场面层高差起伏较大,局部甚至出现“大坑”,坑内积水严重,对堆场的正常堆存作业产生了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了港区的正常生产作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及堆场正常堆存作业,完善堆场排水功能,现对原有堆场面层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连云 (略) 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7堆场改造项目总面积约21000平方米,主要涉及场地内的拆除原堆场面层和路缘石、振动碾压、水泥稳定石、固化土、垫层砂、铺设面层、C30混凝土预制路缘石、C15混凝土垫层、铺设面层等。施工中应注意对场地内消防、喷淋、高杆灯、排水管道、电缆管道等基础及设施的保护,修复堆场应与原有道路、排水沟顺接,保证排水通畅。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2 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日至今,该时间指: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略) 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 (略)

联系地址: (略) 徐圩新区海堤路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办公楼208号

联系人:孙岩

电 话:*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 (略)

地址: (略) 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

电话:0518-*

联系人:张璐瑾

E-mail:*@*q.com

二○二四年六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http://**: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

(6)预约开始时间:** 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 06月21日17时30分。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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