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街古坝西村考思堂农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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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街古坝西村考思堂农田招租公告

沙湾古坝西村交易公告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项 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年限

拟出租

底价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附加条件

默认加价

幅度

1

考思堂农田

35亩

5年

1000元/亩*年(不含税)

每2年递增5%

52500元

①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元,不足部分当天补齐。签合同当天交首年租金。
②该农田种植要求为水稻等粮食作物,轮作时期可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如有上级补贴给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申请,村配合竞得人申请,竞得人需在收到上级补贴后1个月内另外支付我村1000元/亩*年作为租金差价。

10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其他说明:

1.该农田的面积3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5亩,竞得人必须按照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农业种植,不能违反用地性质,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51注明:古西村考思堂农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九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日上午10:4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五、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六、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七、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合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元,不足部分当天补齐。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

十二、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日上午10:4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

土地出租合同

*方(出租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农田基本情况

1.*方同意将位于考思堂的农田出租给*方,该农田由*方通过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

2.该农田的面积35亩,是永久基本农田。

3.*方种植要求为水稻等粮食作物,轮作时期可种植其他粮食作物。不能违反用地性质,*方必须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农业种植,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全部租赁土地,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农田用途,不得开采开挖地下资源并保证水利设施(排水沟渠、堤防、堤岸等)完整及管养、履行防洪排涝义务。*方使用该农田,相关手续需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如*方不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农田用途的,一切的法律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

4、租赁前,*方已勘验租赁农田现场,调查清楚并知晓该农田的所有现状及规划用途,符合*方的经营项目。租赁期内,*方不得再以农田本身性质及土地规划用途的变更或调整等问题要求解约及要求*方赔偿或追究*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方已知晓该农田的所有现状,不因农田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权属问题要求违约、解约及要求出租人赔偿以及追诉*方的法律责任。

5、该农田不提供水电设施,*方使用该农田时需要使用水电时,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二、时间

该农田的租赁期限为: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5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现状移交农田给*方使用,如因*方原因,农田未能使用,*方仍需按合同的租赁期限交纳租金。如*方未能及时收回被占据的农田,*方同意移交农田时间顺延,租金计算方法:按实际交付多少农田面积,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按实际交付农田时间计算,租期不顺延),且*方不得以农田不能全部移交或影响*方利用农田、经营等原因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方赔偿或追究*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价款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70,000.00元(大写:*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时,*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的¥52,500.00元 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差额¥17,500.00元*方在签订合同当天补齐。在合同终止时,若*方没有违约且已经结清应付租金及各种费用并按合同约定交还该农田后,*方在7日内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方。

2.该农田每年租金为____元,此租金均不含税,因本农田交易及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方另行支付,开具租金发票前,*方必须先交付税金后方可开具。年租金每2年年租金递增5%,即: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3.如有上级补贴给*方,由*方自行申请,*方配合*方申请,*方需在收到上级补贴后1个月内另外支付*方1000元/亩*年作为租金差价。

4.*方应在签订合同当天向*方付清首年租金。自承租次年起,*方应于 月 日前支付当年的租金。*方可直接到*方所在地址支付租金或转账至*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号:*346

户名: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广州农村 (略) 古坝支行

4.*方逾期向*方支付租金的,*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总额的的5‰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方逾期30日没有支付应付租金的,*方向*方电话或邮寄方式进行交租催告十天后,*方仍然没有按催告通知期限支付租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清除农田的附着物,并将农田交还给*方,逾期不交还的,农田上的附着物(包含水电设施、经营生产设备、农作物等)视为*方的的遗弃物,*方可以自行处理,不对*方作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并依法追收*方拖欠租金及逾期利息。

5.*方应在收取第一年租金当天将该土地按现状交付给*方使用。

6.*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垃圾、管理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四、转租、分租

*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或分租,否则,视为*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改造、装修

1.*方应当经*方同意方可对农田进行改造装修,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方不得拆除改造装修物。

2.*方未经*方同意进行改造装修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方不得自行拆除改造装修物,但*方有权要求*方拆除,恢复原状。若*方未按照*方要求拆除,*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拆除,所产生的拆除等相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3.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若存在改造装修物,则改造装修物归属*方所有。

4.因*方改造装修或拆除造成农田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按第三方评估进行赔偿。

5.任何情况下,*方均无需补偿*方改造装修的费用。*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补偿或赔偿改造、装修的费用。

6.如需建造农用房,需按照“美丽田园”建设相关文件,向镇街报备,经镇街审核同意后才能建造,且只可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7.生活垃圾放在垃圾收集池,农业生物废弃物由农户通过堆沤分解后用作肥料使用;废弃农膜、喷滴水管带等可再生资源收集售卖,可重复多次使用的生产资料要集中堆放整齐。

六、其它约定

1.**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资格或授权,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清楚知道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律效力,认为约定公平,没有误解,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方清楚知道该农田的现状,双方均愿意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租赁期内,*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特别是如发生*方与聘用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纠纷、欠薪纠纷),*方应及时依法处理,若因*方未及时处理,*方产生相应的损失,*方有权要求*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租赁期内,*方是该土地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人。租赁物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方负责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高空抛物,意外摔倒,生产经营中发生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租赁的农田所有权属*方,*方只有使用权,*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农田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或对外负债抵押、担保或进行买卖,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方不承担其责任,一切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方负责。届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即时收回土地,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担,如造成*方损失,则由*方赔偿。

5.租赁期间,交付该农田时农田上的树木、耕作物、临时建筑物、水电设施等的所有权均属*方所有,*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清除。*方租赁期满(包括*方中途违约解除合同),*方不得破坏或迁移土地上的树木、耕作物、临时建筑物、水电等设施,无条件归*方所有,*方不向*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6.租赁期间,*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与*方无关。*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按章纳税,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其环保、消防要符合本地区的规定,并须负责缴交国家法规规定经营者经营过程中应缴的费用。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方承担,与*方无关。

7.租赁期间,*方不得利用该农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8.租赁期内,如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清除现有的农田上的树木,报相关政府部门同意;耕作物或其他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且*方不得在土地上堆放杂物或废弃品等。

9.*方不得擅自在该农田上进行填土、挖土,需经镇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且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场施工。如有违反,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农田或不向*方交付农田,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0、若*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被破坏,*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要求*方复耕、复绿,若*方不按照要求复耕、复绿,*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复耕、复绿的费用,全部由*方承担。

11.如因土地性质政府要求该农田复耕,复耕工作由*方完成,复耕费用由*方承担,一切的法律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如*方不配合复耕,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2.*方未遵守、履行本合同中所有约定的内容或者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义务,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农田或不向*方交付农田,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方应在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七日内交还土地,若*方未按期交还土地,*方有权强制要求*方限期清场,若*方不按*方要求限期清场交还土地,*方有权自行清场收回,土地上所有物品均视为*方的遗弃物,*方有权处置,*方无异议。并且*方有权要求*方按照土地租金标准支付延期交还土地所产生的占用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方清场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14.租赁期满,*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对于他方之通知,均应以信函或有回执之快递信函书面方式通知。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所载明地址或他方事后以书面通知的其它地址。邮寄通知以对方收到之日为送达日,但如对方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或拒绝接受或因其它事由未能接受者,以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为通知送达日。

16.因一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相关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条款

1.农田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者要求改造时,*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视为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计至自*方书面送达*方之日止,*方返还剩余已支付的租金,*方应在*方结清合同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因租赁产生的费用)并接收*方所移交土地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方。土地的相关补偿款及费用归*方所有,青苗及附着物的相关补偿归*方所有。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应妥善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方 (略) 提起诉讼。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于____年_月_ (略) 番禺区签订。

*方: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沙湾古坝西村交易公告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项 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年限

拟出租

底价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附加条件

默认加价

幅度

1

考思堂农田

35亩

5年

1000元/亩*年(不含税)

每2年递增5%

52500元

①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元,不足部分当天补齐。签合同当天交首年租金。
②该农田种植要求为水稻等粮食作物,轮作时期可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如有上级补贴给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申请,村配合竞得人申请,竞得人需在收到上级补贴后1个月内另外支付我村1000元/亩*年作为租金差价。

10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其他说明:

1.该农田的面积3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5亩,竞得人必须按照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农业种植,不能违反用地性质,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51注明:古西村考思堂农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九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日上午10:4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五、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六、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七、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合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元,不足部分当天补齐。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

十二、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日上午10:4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

土地出租合同

*方(出租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农田基本情况

1.*方同意将位于考思堂的农田出租给*方,该农田由*方通过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

2.该农田的面积35亩,是永久基本农田。

3.*方种植要求为水稻等粮食作物,轮作时期可种植其他粮食作物。不能违反用地性质,*方必须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农业种植,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全部租赁土地,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农田用途,不得开采开挖地下资源并保证水利设施(排水沟渠、堤防、堤岸等)完整及管养、履行防洪排涝义务。*方使用该农田,相关手续需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如*方不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农田用途的,一切的法律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

4、租赁前,*方已勘验租赁农田现场,调查清楚并知晓该农田的所有现状及规划用途,符合*方的经营项目。租赁期内,*方不得再以农田本身性质及土地规划用途的变更或调整等问题要求解约及要求*方赔偿或追究*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方已知晓该农田的所有现状,不因农田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权属问题要求违约、解约及要求出租人赔偿以及追诉*方的法律责任。

5、该农田不提供水电设施,*方使用该农田时需要使用水电时,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二、时间

该农田的租赁期限为: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5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现状移交农田给*方使用,如因*方原因,农田未能使用,*方仍需按合同的租赁期限交纳租金。如*方未能及时收回被占据的农田,*方同意移交农田时间顺延,租金计算方法:按实际交付多少农田面积,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按实际交付农田时间计算,租期不顺延),且*方不得以农田不能全部移交或影响*方利用农田、经营等原因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方赔偿或追究*方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价款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70,000.00元(大写:*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时,*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的¥52,500.00元 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差额¥17,500.00元*方在签订合同当天补齐。在合同终止时,若*方没有违约且已经结清应付租金及各种费用并按合同约定交还该农田后,*方在7日内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方。

2.该农田每年租金为____元,此租金均不含税,因本农田交易及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方另行支付,开具租金发票前,*方必须先交付税金后方可开具。年租金每2年年租金递增5%,即: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年。

3.如有上级补贴给*方,由*方自行申请,*方配合*方申请,*方需在收到上级补贴后1个月内另外支付*方1000元/亩*年作为租金差价。

4.*方应在签订合同当天向*方付清首年租金。自承租次年起,*方应于 月 日前支付当年的租金。*方可直接到*方所在地址支付租金或转账至*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号:*346

户名: (略) 番禺区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广州农村 (略) 古坝支行

4.*方逾期向*方支付租金的,*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总额的的5‰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方逾期30日没有支付应付租金的,*方向*方电话或邮寄方式进行交租催告十天后,*方仍然没有按催告通知期限支付租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清除农田的附着物,并将农田交还给*方,逾期不交还的,农田上的附着物(包含水电设施、经营生产设备、农作物等)视为*方的的遗弃物,*方可以自行处理,不对*方作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并依法追收*方拖欠租金及逾期利息。

5.*方应在收取第一年租金当天将该土地按现状交付给*方使用。

6.*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垃圾、管理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四、转租、分租

*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或分租,否则,视为*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改造、装修

1.*方应当经*方同意方可对农田进行改造装修,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方不得拆除改造装修物。

2.*方未经*方同意进行改造装修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方不得自行拆除改造装修物,但*方有权要求*方拆除,恢复原状。若*方未按照*方要求拆除,*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拆除,所产生的拆除等相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3.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若存在改造装修物,则改造装修物归属*方所有。

4.因*方改造装修或拆除造成农田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按第三方评估进行赔偿。

5.任何情况下,*方均无需补偿*方改造装修的费用。*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补偿或赔偿改造、装修的费用。

6.如需建造农用房,需按照“美丽田园”建设相关文件,向镇街报备,经镇街审核同意后才能建造,且只可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7.生活垃圾放在垃圾收集池,农业生物废弃物由农户通过堆沤分解后用作肥料使用;废弃农膜、喷滴水管带等可再生资源收集售卖,可重复多次使用的生产资料要集中堆放整齐。

六、其它约定

1.**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资格或授权,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清楚知道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律效力,认为约定公平,没有误解,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方清楚知道该农田的现状,双方均愿意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租赁期内,*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特别是如发生*方与聘用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纠纷、欠薪纠纷),*方应及时依法处理,若因*方未及时处理,*方产生相应的损失,*方有权要求*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租赁期内,*方是该土地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人。租赁物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方负责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高空抛物,意外摔倒,生产经营中发生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租赁的农田所有权属*方,*方只有使用权,*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农田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或对外负债抵押、担保或进行买卖,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方不承担其责任,一切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方负责。届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即时收回土地,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担,如造成*方损失,则由*方赔偿。

5.租赁期间,交付该农田时农田上的树木、耕作物、临时建筑物、水电设施等的所有权均属*方所有,*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清除。*方租赁期满(包括*方中途违约解除合同),*方不得破坏或迁移土地上的树木、耕作物、临时建筑物、水电等设施,无条件归*方所有,*方不向*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6.租赁期间,*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与*方无关。*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按章纳税,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其环保、消防要符合本地区的规定,并须负责缴交国家法规规定经营者经营过程中应缴的费用。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方承担,与*方无关。

7.租赁期间,*方不得利用该农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8.租赁期内,如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清除现有的农田上的树木,报相关政府部门同意;耕作物或其他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且*方不得在土地上堆放杂物或废弃品等。

9.*方不得擅自在该农田上进行填土、挖土,需经镇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且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进场施工。如有违反,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农田或不向*方交付农田,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0、若*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被破坏,*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要求*方复耕、复绿,若*方不按照要求复耕、复绿,*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复耕、复绿的费用,全部由*方承担。

11.如因土地性质政府要求该农田复耕,复耕工作由*方完成,复耕费用由*方承担,一切的法律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如*方不配合复耕,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2.*方未遵守、履行本合同中所有约定的内容或者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义务,视同*方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农田或不向*方交付农田,且*方应赔偿*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方不予返还。

1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方应在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七日内交还土地,若*方未按期交还土地,*方有权强制要求*方限期清场,若*方不按*方要求限期清场交还土地,*方有权自行清场收回,土地上所有物品均视为*方的遗弃物,*方有权处置,*方无异议。并且*方有权要求*方按照土地租金标准支付延期交还土地所产生的占用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方清场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14.租赁期满,*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对于他方之通知,均应以信函或有回执之快递信函书面方式通知。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所载明地址或他方事后以书面通知的其它地址。邮寄通知以对方收到之日为送达日,但如对方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或拒绝接受或因其它事由未能接受者,以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为通知送达日。

16.因一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相关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条款

1.农田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者要求改造时,*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视为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计至自*方书面送达*方之日止,*方返还剩余已支付的租金,*方应在*方结清合同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因租赁产生的费用)并接收*方所移交土地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方。土地的相关补偿款及费用归*方所有,青苗及附着物的相关补偿归*方所有。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应妥善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方 (略) 提起诉讼。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于____年_月_ (略) 番禺区签订。

*方:沙湾街古坝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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