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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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 寿宁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7:4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老师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钧 0593-*

   (略) (略) 受寿宁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 05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钧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略) 教育厅等八部门《 (略)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略) 教育局等七部门《 (略)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要求,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改善视觉环境, (略)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的目标。为确保采购环节的合法合规,采购人拟对采购项目开展方案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拟购货物名称

项目征集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征集要求

预估数量

1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9)《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T 36876-2018)《照明测量方法》《 (略) 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等

93间教室

2、征集内容

包括相关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报价(含安装调试)及产品厂家企业规模(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备品备件(若有)、售后服务(六年)等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方案(若有)。

3、所需递交材料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2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经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4征集内容。

4、供应商递交材料的要求:

4.1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

a.正本与电子文档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逐页盖章或加盖落款章及骑缝章);

b.所有副本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4.2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4.3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4.4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5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5、方案征集提交的截止时间

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 (略)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逾期不予接收。

6、投递方式

6.1现场递交或邮寄。

6.2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人:龚钧; 联系电话:0593-*;邮编:*。

7、其他要求

7.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截止后,若没有应征单位递交征集方案的或不满足三家应征单位递交征集方案的,采购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如果有三家及以上应征单位递交方案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评审,确定最佳方案。

7.2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入选方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 寿宁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7:4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老师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钧 0593-*

   (略) (略) 受寿宁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 05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钧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略) 教育厅等八部门《 (略)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略) 教育局等七部门《 (略)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要求,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改善视觉环境, (略)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的目标。为确保采购环节的合法合规,采购人拟对采购项目开展方案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拟购货物名称

项目征集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征集要求

预估数量

1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9)《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T 36876-2018)《照明测量方法》《 (略) 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等

93间教室

2、征集内容

包括相关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报价(含安装调试)及产品厂家企业规模(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备品备件(若有)、售后服务(六年)等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方案(若有)。

3、所需递交材料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2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经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4征集内容。

4、供应商递交材料的要求:

4.1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

a.正本与电子文档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逐页盖章或加盖落款章及骑缝章);

b.所有副本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4.2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4.3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4.4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5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5、方案征集提交的截止时间

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 (略)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逾期不予接收。

6、投递方式

6.1现场递交或邮寄。

6.2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人:龚钧; 联系电话:0593-*;邮编:*。

7、其他要求

7.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截止后,若没有应征单位递交征集方案的或不满足三家应征单位递交征集方案的,采购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如果有三家及以上应征单位递交方案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评审,确定最佳方案。

7.2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入选方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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