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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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东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高铁新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开成路、兴塘路拓宽及东延伸段、东侧集散通道)一期、重庆东站交通枢纽项目片区次支路网交通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东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高铁新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开成路、兴塘路拓宽及东延伸段、东侧集散通道)一期、重庆东站交通枢纽项目片区次支路网项 (略) 发改委以渝发改投资〔2021〕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南岸区、经开区、巴南区

2.2项目概况:包含重庆东站骨架道路一期开成路、兴塘路、东侧集散通道和片区次支路网范围内的交通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开成路全长约5.6km,兴塘路全长约6.0km,东侧集散通道全长约1km,片区次支路网含16条道路,总长度约11.9km。本项目设备材料估算金额占比项目估算金额为75.56%。

2.2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5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交通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配合接线、配电调试、配合联调联试、试验、验收、配合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注:(1)本项目根据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或建设需要分期建设。各期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期工作单独结算。

(2)以上工程包含代建工程,代建工程的项目业主分别为南岸区、经开区、巴南区,招标人为项目代理业主。

(3)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安排,如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暂停、终止或者取消,投标人须全力配合,且不能因此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

(4)所有本次招标涉及的物联网设备需接入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上级部门已经建成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管平台以及招标人已建的监控中心的平台或系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实现设备既有功能。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工期314日历天。

计划进场时间:**日,竣工时间:**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保期36个月。

节点工期:**日前完成“重庆东站3.47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详附图。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投标主要货物(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摄像机)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各子系统可以采用不同品牌的摄像头。但单一子系统内,投标摄像头须为同一品牌。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中段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彭女士

电 话:023-* *

传 真:023-*

重庆东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高铁新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开成路、兴塘路拓宽及东延伸段、东侧集散通道)一期、重庆东站交通枢纽项目片区次支路网交通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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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东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高铁新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开成路、兴塘路拓宽及东延伸段、东侧集散通道)一期、重庆东站交通枢纽项目片区次支路网项 (略) 发改委以渝发改投资〔2021〕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南岸区、经开区、巴南区

2.2项目概况:包含重庆东站骨架道路一期开成路、兴塘路、东侧集散通道和片区次支路网范围内的交通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开成路全长约5.6km,兴塘路全长约6.0km,东侧集散通道全长约1km,片区次支路网含16条道路,总长度约11.9km。本项目设备材料估算金额占比项目估算金额为75.56%。

2.2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5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交通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配合接线、配电调试、配合联调联试、试验、验收、配合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并提供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注:(1)本项目根据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或建设需要分期建设。各期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期工作单独结算。

(2)以上工程包含代建工程,代建工程的项目业主分别为南岸区、经开区、巴南区,招标人为项目代理业主。

(3)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安排,如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暂停、终止或者取消,投标人须全力配合,且不能因此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

(4)所有本次招标涉及的物联网设备需接入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上级部门已经建成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管平台以及招标人已建的监控中心的平台或系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实现设备既有功能。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工期314日历天。

计划进场时间:**日,竣工时间:**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保期36个月。

节点工期:**日前完成“重庆东站3.47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详附图。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投标主要货物(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摄像机)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各子系统可以采用不同品牌的摄像头。但单一子系统内,投标摄像头须为同一品牌。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中段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彭女士

电 话:023-* *

传 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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