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的公告
关于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的公告
为进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略) (略) 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略) 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二级分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
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略) 级最高级 (略) 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二、招标方式
根据《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对各竞标银行进行打分,总得分合格以上的机构,进入监管银行库,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资格。
三、评审指标与内容
(一)经营状况(15分)
1.金融机构业绩考核(5分)
(略)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上一年度金融机构综合考核结果,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得分每靠后一位的减0.5分。
2.法人指标反向测评(10分)
以各竞标银行提供的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最新年度年报数据为测评依据,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5项指标。各项指标数值符合银行监管标准的,不扣分,否则按低于银行监管标准的情况,每出现一项扣2分,最高扣10分。
(二)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30分)
1.房地产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速(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2.个人按揭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3.保障房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至投标月份前各投标银行保障房贷款总额(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和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进行评分,第一名得满分10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5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三)资金监管能力(30分)
1.制度建设(10分)
各投标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内控工作制度及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资金监管业务操作规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封闭管理规程两项,都能提供的得满分,缺少一项扣5分。
2.系统建设(5分)
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账信息。(承诺制)
3.人员配备(5分)
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4.部门评价(10分)
由市住建局、人 (略) 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饶监管分局结合竞标银行以往对预售项目的资金监管情况对其整体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投标银行有年度在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没有年度在管项目的不得分;投标银行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工作的得1分,不配合的扣0.5分,扣到0分为止;投标银行曾被监管部门下发《预检查通知书》的,一份通知书扣0.2分,扣到0分为止;投标银行上一年度受到预售资金监管行政处罚的得0分。
(四)银行风险状况(5分)
根据投标银行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的不良贷款率数据进行计分。不良贷款率低于0.5%,得5分,高于0.5%小于1%得2分,高于1%不得分。
(五)服务水平(20分)
1.服务能力(10分)
根据各投标行对以下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1)执行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相 (略) 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提供内部执行文件)(5分);
(2)各投标银行网点数量(除社区支行外)(5分),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2.服务创新(10分)
截至投标月份前上一年度投标银行与政府部门签署的银政合作协议用于房地产纾困,或配合政府需求创新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白名单”等产品用于纾困的,提供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四、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 (略) 本级(含信州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其他各县(市、区)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可参照使用,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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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略) (略) 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略) 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二级分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
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略) 级最高级 (略) 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二、招标方式
根据《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对各竞标银行进行打分,总得分合格以上的机构,进入监管银行库,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资格。
三、评审指标与内容
(一)经营状况(15分)
1.金融机构业绩考核(5分)
(略)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上一年度金融机构综合考核结果,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得分每靠后一位的减0.5分。
2.法人指标反向测评(10分)
以各竞标银行提供的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最新年度年报数据为测评依据,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5项指标。各项指标数值符合银行监管标准的,不扣分,否则按低于银行监管标准的情况,每出现一项扣2分,最高扣10分。
(二)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30分)
1.房地产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速(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2.个人按揭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各投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5分)的数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3.保障房贷款(10分)
上一年度截至投标月份前各投标银行保障房贷款总额(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和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进行评分,第一名得满分10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5分,递减到0分为止。
(三)资金监管能力(30分)
1.制度建设(10分)
各投标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内控工作制度及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资金监管业务操作规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封闭管理规程两项,都能提供的得满分,缺少一项扣5分。
2.系统建设(5分)
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账信息。(承诺制)
3.人员配备(5分)
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4.部门评价(10分)
由市住建局、人 (略) 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饶监管分局结合竞标银行以往对预售项目的资金监管情况对其整体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投标银行有年度在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没有年度在管项目的不得分;投标银行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工作的得1分,不配合的扣0.5分,扣到0分为止;投标银行曾被监管部门下发《预检查通知书》的,一份通知书扣0.2分,扣到0分为止;投标银行上一年度受到预售资金监管行政处罚的得0分。
(四)银行风险状况(5分)
根据投标银行上一年度截止竞标月份前月的不良贷款率数据进行计分。不良贷款率低于0.5%,得5分,高于0.5%小于1%得2分,高于1%不得分。
(五)服务水平(20分)
1.服务能力(10分)
根据各投标行对以下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1)执行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相 (略) 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提供内部执行文件)(5分);
(2)各投标银行网点数量(除社区支行外)(5分),第一名得满分5分,其余投标银行依次递减0.2分,递减到0分为止。
2.服务创新(10分)
截至投标月份前上一年度投标银行与政府部门签署的银政合作协议用于房地产纾困,或配合政府需求创新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白名单”等产品用于纾困的,提供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四、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 (略) 本级(含信州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其他各县(市、区)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可参照使用,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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